
(左起)現任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 大公報記者鄧滔/攝
大公網3月4日訊(記者鄧滔)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新舊秘書長羅冠聰及周永康涉嫌於前年九月,衝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三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罪,共四項罪名。案件原定於今天9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但黃之鋒遲到25分鐘,被裁判官直斥他「阻咗好多人時間」。三名被告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5月13日作結案陳詞。
雙方律師及大批旁聽人士,今早九時半已在庭內準備,但黃之鋒卻未有踪影,故法庭遲遲未有開庭。至九時五十五分,黃終現身法庭,並解釋因交通問題才遲到。裁判官聞言提醒黃,「每一個做重要事情的人都知道要預早時間」,直斥他「阻咗好多人時間」,又希望他嚴正處理事件,防止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控方今日繼續盤問羅冠聰。控方在庭上指出,羅在呼籲市民進入公民廣場前,已得悉政府總部的保安及警員正阻止他們進入,卻堅持叫集會人士進駐公民廣場,顯然涉及暴力行為。羅不同意有關説法。
控方續指,羅當晩曾收到訊息表示,警方已出示紅旗;有朋友(集會人士)中糊椒噴霧及受傷等,顯然集會人士正受到阻力,但他仍堅持呼籲市民進駐公民廣場,質疑他當日罔顧在場人士的安全。羅聞言,辯稱當時不知道有關阻力是否由警方或保安人員發出,又反指是警方的責任去考慮公眾人士的安全。
控方又表示羅冠聰當日曾呼籲更多人士到公民廣場集會,又聲稱要以十名公眾人士包圍一名警員的方法,反包圍警方。控方直指他的行為正是煽惑他人在政總外參與非法集結,羅對此表示不同意。
至於周永康在自辯時稱,事發前曾開會討論以尾隨持證人士的方法進入公民廣場,但其後發現有人爬欄,故改變主意爬欄進入。而他進入廣場後,曾搬開鐵馬,並坐在旗桿下。
而當周接受控方盤問時則十問九不知,被控方質疑他逃避問題,但周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