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並無提出議員出席會議時限的規定

  大公網2月17日訊(記者朱晉科)九龍城區議會秘書處近日去信諮詢議員,是否刪改議員需出席會議至少45分鐘或一半時間才當出席的規定。九龍城區議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大公報》查詢時說,她並無提出要刪改有關規定,只是因為不明白為何其餘17個區議會沒有相關規定,故希望秘書處做一個檢討報告,她又表明自己是反對修改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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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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