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鑑青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2月1日訊(記者 鄧滔) 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涉嫌在南丫海難事故研訊中作假證供案,今日在區域法院作裁決,法官祁士偉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底(25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精神、醫療,以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候判。
控罪指,被告黃鑑清涉嫌於2013年2月18日,擔任南丫島撞船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證人期間,在宣誓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指他作為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於2012年5月8日為南丫四號作定期檢查,確認船上最少有232件成人及12件小童救生衣,並在驗船紀錄上打上星號,但港燈代表稱並無購置小童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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