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雜擲黎智英案押後至2月續審

  大公網1月29日訊(記者鄧滔)三名男子涉嫌於前年11月「佔中」期間,在金鐘「佔領區」向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投擲惡臭豬內臟,並打傷兩名佔領區糾察郭紹傑及柯耀林。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郭繼續出庭作供。辯方質疑郭當日認錯人。案件押後至2月初再審。

  案發時在金鐘「佔領」區擔任糾察長的郭紹傑供稱,當日他接報指「佔領」區內出現一男兩女,疑似早前在立法會向梁國雄投擲雞蛋的人士,故加以監察。其間,他看見第三被告李小龍取出手機,疑似拍攝在帳篷內正在閱讀的黎智英,又見到第二被告葉永志與另一名不清楚是否首被告陳國雄的中國藉男子,分別從他的左右後方衝前,且開始向黎投擲內臟及啡色液體。他見狀,立即大聲求救,並高舉雙手嘗試阻擋他們離開。

  控方在庭上又播放一段案發時的片段,清楚聽到郭紹傑向「佔領區」內的人士稱,第三被告李小龍「打黎智英」。辯方質疑,郭當日為何要指稱被告曾打人。郭解釋,當日指被告「打黎智英」的目的,是以便有人幫忙阻擋他離開。

  辯方律師又指出,郭紹傑於2015年3月30日錄取的口供,曾描述案發時從後衝前的兩名男子,為本案的首兩名被告陳國雄及葉永志,但在庭上作供時又改口說: 「可能唔係第一被告(陳國雄)」,律師質疑郭當日認錯人。郭辯稱,因案發片段所顯示投擲豬內臟的男子,與陳當日的衣著有別,故現在不肯定該男子是否陳,承認「有可能認錯人」。

  案件押後至2月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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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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