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曾健超今日出庭應訊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1月28日訊(記者 鄧滔)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涉嫌於前年10月「佔領」活動期間,襲擊11名警員及阻差辦公。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透露將會傳召9名證人。而辯方則表示,仍在尋找相關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預計審期為5天。
至於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開庭前,曾出現在法院門外,但他聲稱「要返去拉布」,故在曾健超步入法院時,隨即登上座駕離開。
本案被告為曾健超,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四項 「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首項控罪指,曾健超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在香港金鐘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面的花槽,襲擊11名警務人員,包括警長黃凱文、張善衡,及九名警員,即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黃偉諾、周修民。其餘四項控罪則指,曾健超於同日在有關地點,分別抗拒四名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