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網1月27日訊(記者吳卓峰)港人外遊時,不時會將外地貨品帶回香港出售,賺取差價;不過衞生署與警方今日拘捕一名20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肇事成藥是一款鎮痛外用貼,含有非類固醇消炎藥「聯苯乙酸」,深受遊日港人追捧;衛生署呼籲市民,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屬於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案情指,衛生署跟進一宗市民投訴,指有人於互聯網上銷售一款鎮痛外用貼,包裝以日文標示含有第一部毒藥「聯苯乙酸」,但包裝上卻未附上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警方於是今日拘捕涉案的賣家,衞生署正調查案件。衛生署發言人指,「聯苯乙酸」為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不適當使用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
發言人續稱,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署方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認為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又指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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