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網1月26日訊(記者 劉家莉) 香港教育學院(教院)去年九月中獲當局接納「升格」報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批準向教院授予大學名銜。教院的中、英文名稱將分別改為「香港教育大學」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為使有關的名稱更改生效,《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月19日刊登憲報,並將於3月2日提交立法會。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信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檢討結果,認為教院完全符合資格加入教資會資助大學行列,而更多院校具備大學普遍應有的質素和特質,亦見證高等教育界的長足發展。
教院2004年獲得師資教育課程的自我評審資格,校方2007年提請「正名」大學,但2009年教資會結論是不宜設立單一學科的教育大學,否決教院正名申請;教院2014年第二闖關向教育局申請「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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