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終院上訴 無律師代表親自陳詞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1月25日訊(記者 鄧滔) 商人陳振聰偽造及行使假遺囑案被判監12年,陳振聰不服定罪,認為刑期過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早前被裁定敗訴。陳繼而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但由於法援署拒絕其申請,故陳表示會找朋友協助聘請律師代表,並安排於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惟陳振聰今天無律師代表,並由自己陳詞。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陳的理據並不涉及重大的法律觀點,故隨即駁回其申請。

  至於陳振聰的胞弟在庭外指,會盡力找朋友籌錢,協助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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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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