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胡啟賦(21歲)繼續獲准保釋(大公報記者鄧滔/攝)
大公网1月22日讯(記者鄧滔)「港獨」激進分子涉嫌製造炸彈案,五名被告共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及其他五項控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五名被告否認所有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正式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
本案五名被告依次為,無業漢陳耀成(34歲)、地盤工人鄭偉成(29歲)、電腦技術員彭艾烈(21歲)、 無業漢胡啟賦(21歲),及無業漢文廷洛(24歲)。控罪指,各人於去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在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該爆炸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裁判官溫紹明正式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又在庭上表示,批准第四被告胡啟賦及第五被告文廷洛以原有條件保釋,但拒絕第三被告彭艾烈的保釋申請。裁判官認為,針對彭的控罪性質嚴重,且他有棄保潛逃的風險,故下令他與其餘被告繼續還柙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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