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景順今日被裁定表證成立 大公報記者 鄧滔攝
大公網1月20日訊(記者 鄧滔) 學生梁景順(19歲)涉嫌於2014年12月「佔領」示威活動期間,向警員投擲石頭,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被裁定襲警罪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並沒有傳召任何辯方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2日下午裁決,以進一步考慮有關證供。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2月1日,在金鐘添馬公園內,向警員劉庭威投擲一塊兩吋的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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