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月13日訊(記者鄧滔)市場項目經理郭玉衡(26歲)涉嫌於前年10月3日「佔領」運動期間,在元朗住所內用電腦攻擊警署網站伺服器達1450次,他早前否認一項「刑事損壞」及 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是次攻擊是由被告發動,故裁定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今天在庭上,就是否批准警員的記事冊呈堂作出裁決,質疑兩名涉事警員在作出查問前,未有告知被告應有的法律保障。而警員又選擇在凌晨上門拘捕,令被告在睡夢中驚醒,故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證供未必可靠,最終決定行使酌情權,拒絕讓該記事冊呈堂。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被告與其女友同居,縱使有關攻擊是以被告的手提電腦發動,但控方亦未能證明必然是被告的作為,故裁定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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