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車房爆炸案 無牌維修無業男被控三項誤殺

  大公網1月13日訊(記者 鄧滔) 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去年4月發生大爆炸,造成3死9傷,警方早前控告一名無業男3項「誤殺」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底再提堂,並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候訊。

  本案被告為報稱無業的黎駿豪(33歲),他被控3項誤殺罪,並於今早由警車押送到法院應訊。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去年4月26日維修的士期間,因嚴重疏忽,導致3人死亡。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發當日一輛懷疑漏氣石油氣的的士駛入車房,要求修理石油氣缸,並由被告處理,期間突然發生爆炸,導致3人喪生。

  控方續指,被告在無牌下維修石油氣缸,性質非常嚴重,相信要轉交高等法院處理,故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處理,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則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希望法庭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外出。控方聞言表明,反對其申請。惟辯方指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當時有維修石油氣缸,故希望法庭批准被告保釋。

  裁判官聽取雙方理據後,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再提堂,並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候訊。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家宁 DN004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