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團隊:暫無證據顯示發展商故意拖延或囤地

港大團隊強調現時未有證據顯示有故意拖延或囤地的現象。大公報何進昇攝

  大公網1月12日訊 (記者何進昇)港大研究發現過去25年,全港355個「綜合發展區」項目中,只有146個項目包含住宅發展,其中65個已竣工,即有只有10.2萬個住宅單位落成,佔約20萬個獲准興建住宅單位數量的一半,推算有約一半住宅單位供應被凍結。

        鄒廣榮表示,不建議在發展時間上作出規限或禁止重覆申請,因為市場環境變化大,如果樓價下跌而發展商手上的土地到期,樓價波動將會加大。大公報何進昇攝

  港大房地產及建築系在過去兩年,詳細分析1990年至2014年全港355個「綜合發展區」項目,發現有146個項目包含住宅發展,其餘為商業或露天儲物場等,在146個項目中,已竣工及有入伙紙的有65個,佔45%,由取得首次規劃申請許可計算,平均要花八年時間才完工,最長更達17年。在這25年間,「綜合發展區」落成的住宅單位數目有10.23萬個,只及獲准興建住宅單位數量的一半。

  所有「綜合發展區」面積合共724公頃,扣除65個已竣工項目,有446公頃的土地未有發展,研究團隊指,若把部分原獲准興建商業及露天儲物場用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可建數十萬個單位。

  發展商重複就項目申請修改發展圖則的情況普遍,而且全部都不屬重大的設計更改。有80個項目由取得首次規劃申請許可到最近一次提交修訂,歷時超過10年,部份至今仍未完成。雖然官地買賣契約一般規定買方要在三年內完成建屋發展,「綜合發展區」的建屋進度卻遠低於合理標準。團隊建議重新提交申請「總綱發展藍圖」需額外收費,強調現時未有證據顯示當中有故意拖延或囤地的現象。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系主任鄒廣榮表示,本港土地供應少,因此發展商沒有迫切性發展項目,如果政府批准填海等增加土地供應,地產商將會盡快在綜合發展區項目建屋,以搶佔同區最先賣樓。他認為,根據目前土地供應情況,建議政府向於獲批許可後又重新提交申請「總綱發展藍圖」的項目作額外徵費,以及避免重新通過整個評估程序,把格式標準化以減省文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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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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