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中)、副秘書長劉明光(左二),與部分簽署《約章》的機構合照。 大公報記者 吳卓峰攝
大公網1月11日訊(記者 吳卓峰) 為了減低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環境局推出首份《戶外燈光約章》,首階段邀請了820多個物業和商舖響應及承諾簽署,《約章》於今年四月生效。
環境局指, 簽署機構應在深夜及清晨時份,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若簽署機構由晚上11時至翌曰早上7時遵守關燈承諾,可於明年獲頒發「鉑金獎」認證;由午夜12時到早上7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
局長黃錦星指出,《約章》涵蓋多個各行業商戶,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等界別,以及公用事業、非政府機構等。他希望未來一、兩個月內,可以凝聚更多機構和商戶,攜手紓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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