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有關香港以外地區作招聘安排
公務員的聘任是透過公開、公平及具競爭性的過程,招聘最合適的人員擔任有關工作。各部門/職系首長可按其運作需要,考慮是否需要在香港以外地區作招聘安排,以利便在當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包括在外求學的香港學生)投考有關職位。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根據現行安排,公務員事務局每年會為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在香港舉辦兩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為方便於香港境外居住或就讀的人士,有關考試亦會每年一次在香港以外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公務員事務局一直與香港政府駐內地及海外的辦事處緊密聯繫,以便向於香港境外居住或就讀的人士提供考試相關資料,解答他們的疑問。此外,有關考試的申請及內容,例如申請資格、申請方法、考試形式和參考試題等,亦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www.csb.gov.hk/chi/cre.html),方便有興趣報考的人士查閱。
有關聯合招聘考試
於現行的安排下,有意投考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的合資格港人,除了可以參加在香港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亦可參加在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公務員事務局一直與香港政府駐內地及海外的辦事處緊密聯繫,以向於海外居住或就讀的港人提供考試相關資料,解答他們的疑問。我們理解內地及海外的辦事處亦有因應當地港人的實際需要,以講座等不同方式宣傳聯合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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