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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0%教师反对讲粗言

调查显示,超过90%受访教师反对教师讲粗言,超过70%支持将粗言秽语纳入教师专业操守规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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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调查显示,超过90%受访者反对教师讲粗言,当中70%支持将粗口纳入教师专业操守规范范围

  【本报记者 吕少群】小学教师林慧思粗言辱警事件震惊社会。一项在事件爆发前所做的调查显示,超过90%受访教师反对教师讲粗言,超过70%支持将粗言秽语纳入教师专业操守规范范围。但对应否规管衣着、言语等个人行为,受访者之间存在思想差异,年轻教师的抗拒率较年长教师高5%至超过10%不等。

  今年暑假,网上流传林慧思在旺角闹市对执勤警员“骂娘”片段,令学界和市民哗然,社会人士普遍反对教师讲粗话。教育评议会和初等教育研究学会昨天发表名为“香港教师教学专业与道德操守的检视”研究报告,统筹研究的教育学者陈茂钊表明,该研究于七月五日截止收件,收回超过2800份问卷,涉及100多间中小学。七月中另收到百多份申请,但全部不作处理。

  调查发现,受访中小学教师,包括校长、教师以至教学助理,超过90%从不讲粗言,偶一为之的为0.5%。虽然有95%教师从没穿性感衣着回校,仍有个别受访者偶然这样做。

  年轻教师较抗拒规管

  对于应否规管教师若干行为,例如讲粗言,支持率则未达九成,年轻教师的认同率更比年长教师低11%。对于应否规管教师酗酒、男女关系,甚至衣着,年轻教师的抗拒率都比年长教师为高。唯一较接近的是看成人电影和成人杂志,各有超过30%赞成要规管。(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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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林慧思粗言辱警事件的反响,教评会主席蔡国光重申调查早在暑假前进行,但学界对教师言语有明确倾向,也要求对教师本身行为要给予尊重。调查也反映本港教师对专业和操守有一个高标准。但他承认,有一定比例的教师相当重视一些成年人的个人生活和自由,对被规范有相当程度的抗拒。超过40%教师对一些容易引起误解的行为,例如“为安抚异性学生的情绪而拥抱对方”,认为不违反教师专业操守,这情况值得关注。调查发现,有教师与学生谈恋爱,与毕业生拍拖的比和在校生拍拖的多0.2%。

  普遍倾向规范师生恋

  问及应否规管师生恋,陈茂钊表示调查结果反映受访教师普遍倾向要遵守规范,他说学界多年前曾就师生恋征询意见,受访教师和校长支持由教师专业公会规范。对于教师行为和操守规范,宜由学界通过讨论协商而取得共识。进而就教师行为和操守作出三个层次的规范,一是强制遵守,二是鼓励遵守,以及建议遵守。

  对于哪些行为属必须遵守,蔡国光认为属于利益的,例如将书商所赠教材出售就应予规管。现时对教师言行、衣着也有法例规定。关键是每间学校和业界有无措施执行。

  蔡国光补充,时任特首董建华在1998年施政报告表明要成立教师专业议会,可惜15年过去教师公会迄无影踪,香港教师专业自主仍受教育部门规限。他和初研主席李少鹤都称,要就教师专业操守规范作长远规划,长远整合教师注册权和专业身份。

  教师对规范行为分歧大

  为保证学生及格而给予简单测验,或者用不能测出学生实力的方式评分,这些算不算违反教师操守?对此,教评会和初研调查发现,受访教师言人言殊,认为前者“应该不违反”操守的有35%,比认为应该违反的略多2.2%。至于没有备课下教书,一成一认为肯定不违反,而表示肯定违反的则为13%。

  专责调查的浸会大学教育学者陈茂钊表示,在五十道教师专业操守和个人道德操守的行为问题中,受访教师对部分行为的看法分歧颇大,在违反与不违反之间,形成40%至60%的差距。例如,没有备课下教书,“肯定违反”和“应该违反”合计45%,“肯定不违反”和“应该不违反”的合计54%。对于同事违反教学专业操守的行为视而不见的,正反比例相差仅为1.7%,前者为50.9%,后者为49.2%。对于给予简单测试以保证学生及格,正反比例为56%对45%。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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