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者 慧 能
大家近日在报纸上会见到不同的观点,有学校的、家长的、教协的、教育局的,甚至特首的。我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位老师的观点。我和林老师的学校隶属同一间修会,林老师是一名常额老师,不同于一般合约,属于可以一直教至退休的教席,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错,林老师可以一直做到退休的一天,如果有大错,如果不属于刑事罪行,她要在同一个错误上连续犯上三次,经口头及书面警告无效后法团校董会才可以辞退她。这属于常额教师的福利,是香港政府给教师的免死金牌。这是关于社会制度,如果读者不同意这些制度,可以向政府反映。
我们在学校里所教学生的分为言教及身教,言教是我们在校内所传授学生的知识,而身教则是我们教师的一言一行来影响学生。因为学生的成绩关系,大家可能以为言教比身教重要,实则不然。教师作为前线的教育工作者,除传授课本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身教”。所谓“身教”是指老师的个人教养,教导学生如何尊敬他人、以身作则以及营造一个关怀与民主的学习环境,有研究显示其效果远大于教师直接教导学生。
笔者举一实例,我在朋友中认识了一位父亲,他是一位“老粗”,指缺乏文化教养的人,他常在儿子面前讲粗口及食烟,但他叫儿子千万不可以吸烟及讲粗口。到了儿子十六岁的时候,大家以为他有否听他父亲的说话,不去吸烟及讲粗口呢?聪明的读者可能已经想到,那位儿子在十六岁时已经吸烟及讲粗口了,甚至比他的父亲更严重,每天讲粗口及吸烟的次数比他的父亲更多。心理学上可以解释为Modeling,即模范,父亲成为儿子的模范,而老师成为学生的模范,所以林老师在公众场合讲粗口,学生可以在课堂跟她说,老师可以讲粗口,为什么我不可以呢?
业精于劝,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我认为老师亦需要有一个积极及正面的人生观,对教育充满热诚并积极进修,在教学中及个人不断反思,以达致“身教”的目标。所以我们做老师要常常反思我们的一言一行,做一个好的模范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