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市场对地契的注释愈趋严谨,发展商并购旧楼必须非常审慎,以免“误踩”地雷。九龙城南角道重建项目的官司日前审结,终审法院裁定该地盘共5个地段之上,兴建1幢26层高的综合用途大厦,有违地段租契每个地段不可兴建多于一个“房屋”的规定,最终地政总署胜诉。 莱坊相信,这判词势影响旧楼并购,政府或会基于有关判词批核其他个案,发展商日后把地段合并建高楼大厦,或要为合并后的升值进行补地价,这难免窒碍收购步伐。 必须审视每幢旧楼地契 莱坊拍卖师兼综合估价部主管温伟明表示,以往发展商收购旧楼地盘,或会把4个地段合并兴建1幢住宅楼宇,然而,终审法院对南角道的判词,对将来的旧楼并购难免有影响,因为发展商将来若把多个地段合并起楼,需向地政总署取得同意,或支付有关补地价,而这个补地价关乎物业合并后的升值增幅,根本“难以科学化计算”。 他不讳言,这个判词发出后,发展商变相面对“并购陷阱”,发展商必须小心审视每幢旧楼的地契,一旦误中不可兴建多于一个“房屋”的地契,地政总署可以基于上述判词,不批准发展商申请的建筑图则,这势必为收购带来风险。不过,他相信政府不会把有关判词,追溯至之前已经批出的个案。 事实上,以往不少列明地段只可兴建“不多于一所房屋”的地契,在拆卸重建时可以把多个地段合并兴建。然而,按照终审法院的判词,“房屋”涵义须要参照租契订立时的建筑物状况,一般楼高逾20层的大厦已不符合“房屋”定义,不可以跨地段发展,换言之,发展商必须先为地皮进行补地价。 另外,近年积极在红磡收购旧楼的九龙建业(00034),再透过强拍统一“环字四街”业权,昨日承土地审裁令强制拍卖的红磡环顺街3及5号以及环福街4及6号,由九建以底价5990万元投得。 九建统一环字四街业权 九龙建业一直积极并购红磡环境街、环顺街、环福街及环安街的地盘,迄今涉及14个地段,继集团早前透过强拍以7570万元底价,统一了环境街11及13号及环顺街12及14号业权后,昨天由莱坊负责强拍的环顺街3及5号及环福街4及6号物业,最终由九龙建业物业发展及土地总经理欧阳志雄手持1号牌以底价5990万元成功投得。 该物业坐落于红磡,位于环顺街北边、环福街南边,靠近环顺街及环福街与环安街之交界,地盘面积约1828.02方尺,现划为“住宅(甲类)”用途,可供发展的住宅与非住宅地积比率合共为9倍,总可建楼面共16452方尺,根据有关核准建筑图则,该物业所有单位均标注为住宅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