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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过去,开学已好几天,笔者所接触到的一些师生家长多不怎麽开怀。原来,好些「另类校规」令他们不胜其扰,其中一项是捐款。 有老师对笔者说,前阵子校方已通知家长,把捐给学校作建设用的款项装进红包内,开学第一天由学生把红包交给班主任。老师苦着脸说:「单是收集红包,登记捐红包者的姓名、款额,核对原先家长填了表格说明所捐款额与红包内款额有无出入,写收据,再即时把款项及相关文件交给校方,以便来得及在办公时间内存进银行,避免中间有人有时间作『利益输送』……第一天上学所余的授课时间还剩下多少可以想见。」 这里有3个问题,第一,「为了学校建设」,捐款者虽是「随缘乐助」,不捐也无所谓,但自己的孩子在该校就读,校方开口叫到捐款,家长可以不给吗?捐款,其实已经成为好些名校的「另类校规」,学校建设得富丽堂皇,目的是「不失礼人」,名校家长多数非富则贵,为了「保住孩子的学额」,「给学校捐款」已属家庭预算开支之一。其他一般学校的「捐款活动」也渐普遍,向家长开刀,尽管当中不乏贫困户。 第二,由孩子拿红包在课堂上逐一交给老师,再由老师收集,这对孩子有什麽影响呢?不排除有家长对孩子直说:「是给学校的捐款」,可能也有家长不作解释:「你回校交给班主任就是」。把红包由这里送到那里,这个红包的作用与过年时孩子所收到的意义大不相同,作为中间人,孩子心里怎麽想?孩子身边的大人要对他们作怎样的辅导?每班捐多少钱,尚有奖状颁发,老师之间会否相互比较,出现「上表献捷」的情况?而捐多捐少,孩子又怎样看自己的父母呢? 第三,「收集捐款」只是其中一项杂务,平素老师还要兼顾如嘉年华摊位游戏、开会记录、运动会事务、学生课外活动事务……杂务太多,老师还是「授课者」吗?抑或是教务助理?或是杂务员? 学校固然有教务助理,但合约声明,他或她每个学期只做三几项规定了的教学杂务,其他一切均与他们无关。那麽,其他杂务该由谁来做?难道由校长做不成?不就是都由老师自己来做!这样,授课,变成教师的「次要任务」,能说健康吗? 香港回归後,母语教学等教育改革,多年下来,政策纵有不少值得改善之处,但总是动人心魄的大题目。落到实处时,政策为何受到种种非难?从来改革总会遇上阻滞,香港如今的情况是:校本问题日多,教育当局经常碰壁,看来一个根本问题出在学校的管理层上。校董、校监、校长,举足轻重,做得不好,学校不可能是好学校。 教不倦是万世师表孔子留传下来的好榜样,教不倦须有强烈的使命感、富有情致的恒常动机。香港的教师纵有使命感和能坚持的热诚,但在现实面前,如果先被教学以外的不纯正杂务所折磨,倦得败下阵来,像捐款事件的「轻疾隐患」,不难积劳成为重疾。如何令教师安下心来专注教学,看来是教育当局和校方年假後必须正视的一个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