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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签订专利制度合作安排

  为落实在香港实施“原授专利”制度,知识产权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6日在香港签订《关于专利领域的合作安排》。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与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安排》。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见证了签署仪式。仪式安排在本月5日至6日在香港举办的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期间举行。

  根据合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知识产权署在专利实质审查及人员培训方面提供技术协助及支持。

  政府接纳香港专利制度检讨咨询委员会的策略性建议后,于今年2月公布香港专利制度的未来定位,其中包括设立“原授专利”制度,同时保留现行授予标准专利的“再註册”制度。

  知识产权署现正积极工作,建立关键基础设施。视乎修订法例及其他准备工作的进度,新专利制度可望最早于2016至17年度实施。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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