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虽然继续维持排名第2位,但总分较去年轻微下跌。报告指,本港就公司开业的税务提供宽免,而且政府规模较细,企业开业程序可上网查阅,并有提供企业清盘的法律框架等,均有利营商。不过,年初政府推出的双倍印花税,增加了楼宇转让的成本。而香港与新加坡全球营商环境差距在于财产转移方面。
至于中国则排第96位,世银指出,主要是中国在获得信贷和履行合约两方面都进行改革,包括推出政策保障借款人查看个人信用信息的权利。同时简化和加快法律诉讼程序,提高通过法院执行合同的效率。
该报告还指出,自2005年以来,一些经济体已成为本地区营商法规改革的领先者,例如中国是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的领先者,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领先者,卢旺达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的领先者。
该报告中的营商环境排名是根据纳税、僱佣员工、跨国贸易等多项指标来确定,调查范围涵盖全球189个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