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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揭秘"文革"中百大整人"酷刑"

刑,是一个法律名词,这些兽行,跟法律无关。但说"兽行",也侮辱了禽兽,动物界里,再凶残的禽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施刑者身份:军管会副主任兼县武装部长、公社武装干事、某些革委会_一结合成员、部分左派头头、支左部队的某些人、凑合起来围剿群众的“短枪突击队”、被雇用的亡命之徒、某些专案组人员、亲信。

  最恐怖的还在于,不少施刑者和受刑者,浩劫来临前,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同事或是姻亲。最吊诡的,是施刑者跟受刑者都坚信自己是革命派,是拥护毛主席的,对方才是反革命。这就跟张志新、林昭的被害,有了本质的不同。

  “文革”酷刑一共93种,“百大”是号称。其实这些也不能算“刑”,因为不管怎么说,刑,是一个法律名词,这些兽行,跟法律无关。但说“兽行”,也侮辱了禽兽,动物界里,再凶残的禽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同类。但是,如果大家知道,文革期间,广西玉林地区是怎么吃人的,发生在我老家的这些,只是小巫见大巫。

  (文革百大酷刑93·完结篇)活埋:公安特派员、派出所长余再苞被“革命派”抓去假活埋,逼他承认反党反毛主席,余表白:没有这回事。结果被“革命派”一锹锹加土活埋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92)大石压尸:人被打斗而死,还用大石头压其尸身上,称让其“永世不得翻身”,也不能投胎出世。

  (文革百大酷刑91)鬼娶新娘:即强迫奸尸。把一男尸一女尸剥光,女尸置下,男尸置上,成交媾状。

  (文革百大酷刑90)打风炉窗:对敢于反嘲乱加罪名的人,用冲锋枪连续扣射。受害人:原省农业厅长、全国模范地委书记余锡渠的长子余俊生,他被用利器刺死,死后用冲锋枪扣射,把尸体打成“风炉窗”。

  (文革百大酷刑89)挑面腺:用大头针挑刺手掌静脉之边缘和神经末梢。

  (文革百大酷刑88)石块砸头:机关干部许汉味,在“八·四”事件中被用石块砸头死于楼下头街口。

  (文革百大酷刑87)压大石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86)活人展览:教师杜良克看不惯某些人造谣惑众,说了几句抨击的话,便被关进一个木笼,作为“反革命”展品陈列,任人侮辱。最后,被活活用开水浇死。

  (文革百大酷刑85)粽子悬空:又称“缚粽球”。把人捆成粽子,架于两只水桶中间,用一根大竹棍穿过,四面挨打。年迈的副县长王鼎新,民主人士,昔年曾受周恩来委派改组国民党澄海县党部,即遭此酷刑惨死。

  (文革百大酷刑83、84)提高觉悟、擦亮眼睛:抓头发,用枪尖准星拖擦两眼。

  (文革百大酷刑82)奖白兰地:把人打伤,再灌冷水使其难以治愈。

  (文革百大酷刑81)奖食鱼骨:夸被批斗者硬骨头,给你增加钙质,强迫吃鱼骨头。

  (文革百大酷刑80)奖食大蕉:强迫人吃屎。

  (文革百大酷刑76-79)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针、塞砖条。(原文无详细说明,只能顾名思义。)

  (文革百大酷刑75)牛头相答:用力推两个人相碰撞,以此取乐。

  (文革百大酷刑74)狗舂碓:打人后八卦(背部正中位置)。县潮剧团支部书记林锦荣,即被打得当场吐一便壶血。

  (文革百大酷刑73)施肥:用刀在身上“放圈”,浇上硫酸。副区长杜之基被用刀在身上“放圈”,浇上硫酸多处,最后在“中国共产党万岁”声中毙命。

  (文革百大酷刑72)田涂啵(潮汕话,挖土块之意):用刀在身上插四边,挖一小方块肉。没有挖成,人已昏死过去。

  (文革百大酷刑71)开水利沟:用刀在被批斗者身上划刀痕。

  (文革百大酷刑70)竹梢打屌: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

  (文革百大酷刑69)碎石塞阴:光天化日,在公路边、工厂边、村头,剥光妇女裤子,将碎石塞入YD,甚至还插上竹仔。

  (文革百大酷刑68)煤钎穿肛:用烧红的长柄煤钎穿肛门,插入大肠。地点:楼下头街口,受害者:抗美援朝立过功的县饮眼公司经理欧宏。(注:原文如此。“饮眼公司”,疑为“饮食公司”之误。)

  (文革百大酷刑67)梭标穿阴:用梭标或铁钎捅妇女阴部。

  (文革百大酷刑66)趁热打铁:像锤煅锄头一样,轮流锤打,乱棍狠打。永新大队一总支委在双忠公埕批斗台上遭此毒打,吐血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65)踏菜脯:把人打倒在地,用脚猛踩其腹,造成肠粘连,当场窒息,反经救治复活。原县公安局副局长余岳云即遭此刑。(补注:“菜脯”为潮汕话,即萝卜干。潮汕人制作萝卜干,要先用脚用力踩去水分,再用盐渍。)

  (文革百大酷刑64)舂膏药:用枪托又捅又舂,把人全身舂烂。某公社党委书记姚秋龙,在被押往潮安的汽车上,被此刑舂烂致死。平反时在竹竿山挖出尸骨,26条肋骨全被打得粉碎,无一完整。

  (文革百大酷刑63)架双巴掌:父被批斗,十二岁的小女儿送饭给父食,也被拖上双巴掌上,吓得神经错乱,不久死亡。(按:原文如此,我也不清楚何谓“双巴掌”,可能是批斗台名,存疑。)

  (文革百大酷刑62)飞毛腿:喝令被批斗者成排站直,低头,施刑者转身飞足依次踢下身,使人倒地翻滚,痛不欲生。施刑地点:县城新会堂,受害人之一:县影剧管理站站长陈锡藩。

  (文革百大酷刑61)点尿穴:懂拳脚施刑者,以指力点打男人尿穴,使其小便从此失禁,一年后死亡。施刑地点:县城新会堂。受害人:曾经在“解放战争”中抢救过受伤游击队员的中医师黄炼石。

  (文革百大酷刑60)扣摇琴:把竹削片,将男被批斗者剥光衣服,用竹片轻摇重打其生殖器官。施刑地点:潮州市。

  (文革百大酷刑59)喝狗咬:吆喝军犬或土狗撕咬被批斗者。

  (文革百大酷刑58)拔河:用粗绳子捆住被批斗者腰部,两队人马从相反方向“拔河”。

  (文革百大酷刑57)举重:让被批斗者手托50斤重铁块接受批斗。

  (文革百大酷刑56)缚铅线:用铅线捆绑被批斗者胳膊或手掌。

  (文革百大酷刑55)抽铅鞭:用几根8号铅线扎成铅鞭,抽打被批斗者。

  (文革百大酷刑54)长跪炙日:连续从早上日初出,跪至日落灯上,整整十二个钟头。

  (文革百大酷刑53)长跪请罪:令被批斗者长跪于毛像前,稍有摇摆即遭毒打。(注:此刑相对普通,应该全国都有,不只潮汕地区。)

  (文革百大酷刑52)玩小皮球:将一个才两岁的男童在地上甩。

  (文革百大酷刑51)踢皮球:强令被批斗者跪于庭院或房子中间,或者黑布幕后,施刑者站于四周,把人当球来回滚踢。幸存者回忆:其中一施刑地点为城隍庙旧址。

  (文革百大酷刑50)敲布鼓:敲打孕妇肚皮取乐。

  (文革百大酷刑49)和尚撞钟:将旧式长凳平悬于被批斗者前面,再将被批斗者两手反绑于身后,然后用力猛推长凳,使其撞击被批斗者胸部。

  (文革百大酷刑48)独木难支:将一片七寸见方小木板钉在一根椅腿上,成为一只独腿凳子,强令被批斗者“坐”在上面,施刑者冷不防抽打被批斗者,使其倒栽葱。

  (文革百大酷刑47)听耳机:把未熄灭的烟蒂猛地塞进被批斗者耳窝,致使耳窝被烫伤溃烂,流脓不止。

  (文革百大酷刑46)和尚背米:强迫人背着大石头接受批斗,直到被石头压倒为止。(为何叫“和尚背米”,待考,大概只是因为形似,随口而叫。)

  (文革百大酷刑45)请佛祖:用器物点打男人阴囊,不打死,只打得他翻滚哭叫,从中取乐。(说明:睾丸在潮汕话中称为“卵核”,“核”音同“佛”,施刑者故将此刑称为“请佛祖”。)

  (文革百大酷刑44)敲木鱼:用大烟斗猛击被批斗者脑袋。

  (文革百大酷刑43)榴弹滚身:用木柄手榴弹击打被批斗者全身,重点是肝区、肋骨,致人多处重伤。

  (文革百大酷刑42)榴弹击脑:用木柄手榴弹锤击脑部。全国劳动模范杜美宗,被施以此刑,死于潮安县监狱门外。

  (文革百大酷刑41)锁喉扣:用板指掐住声带,使被批斗者声音嘶哑,有口难言。

  时间有限,“百大酷刑”先发40条,明天跨省出差,回来再续。有网友私信好心提醒,我说我这人确是懦夫,但没接到暴政威胁之前,我不会停止,不然对不起冒险收集这些资料的乡贤,请恕我不便说出他的名字,只是在此表达敬意。历史在被刻意遮蔽,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声明:这些酷刑,只收集于我家乡澄海县。

  • 责任编辑:董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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