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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江青死亡现场:布条系在床栏上自缢身亡

1991年月5月14日凌晨,江青在被判刑关入秦城监狱10年之后,再也看不到希望了,于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悄悄地为自己梳洗了一番,然后穿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将自己的床单撕碎成布条,系于床栏上,躯体横卧着,就这样在床上自缢身亡。

  这里一共有10间候审室,10名主犯各居一间。这些屋子放的都是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木床,同时还有单独的厕所。江青开始进去时提出要在她的床头挂一幅毛主席像,要在她的桌子上放一套《毛泽东选集》,前者遭到了拒绝,后者法庭满足了她的要求。

  这天,江青是10名主犯中起得最早的一个,据说她一夜未曾很好地入睡。起床后,她照例是梳洗一番,不安地等待着对她命运的最后的判决。

  开庭之后,由庭长江华宣读判决书。判决书长达1.6万多字,江华读完“集团罪”部分后,由副庭长伍修权宣读“个人罪”部分,接着再由江华宣读到最后结束。

  这次再不像开庭时那样将江青放在最后了,而是根据罪行将其列在第一位。我朝台下看去,这时的江青不再闹了,而是戴上耳机,侧着脑袋,很仔细地听着宣读关于她的“个人罪”部分。

  庭长江华以极其严肃而洪亮的声音对江青等宣布判决:“本庭根据江青等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0条、第92条、第93条、第98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38条和第20条、第43条、第52条、第53条、第64条,判决如下——”

  这时,我看见江青一下子侧过耳朵,伸长了脖子,屏住呼吸,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台上的江华。整个会场寂然无声。江华提高了嗓音,放慢了速度,一字一句地念道:“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

  念到这里的时候,江华略微停了一下,江青这时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因为宣判前罪犯都没有戴手铐,江青就跳起来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这时的江青已没有了昔日的“风采”,头发早已散乱。伍修权一见,立刻命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

  两名女法警走了过来要给江青戴手铐,江青拼命挣扎,两位女法警无法按住,这时,从后面上来两个高大的男法警,在后面压住江青的手臂,女法警亮出手铐,“咔”的一声给江青戴上,然后拉了下去。

  到了外面的候审室里,法警一松手,江青一下子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同时仍大叫:“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接着又大哭,大吵,大闹。她以为马上就要将她拉出去执行死刑。

  这时,一位女法警向她猛喝一声:“江青,你听清楚了没有,判处你死刑,缓期2年执行!”

  江青一听,立刻不再哭闹,从地上乖乖地爬了起来。

  宣判结束。我看见法警在给张春桥戴手铐时,张春桥挣扎了几下,可是当被法警戴上手铐后,他又将戴着手铐的手举了起来,被法警压了下去。接着整个法庭的旁听者都顾不得法庭的规则和规定,立刻响起了一片掌声。

  宣判结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10名主犯被再次关入秦城监狱。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在秦城监狱的命运

  1983年1月,江青、张春桥缓刑两年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6条规定:“死刑缓刑期间……没有以极瑞的方式抗拒劳动改造……可改刑为无期徒刑。”江青、张春桥于1月25日被改刑为无期徒刑。

  张春桥对此仍不说话。江青对此不但不感激,反而在听完宣布后声嘶力竭地叫喊着那句曾经大闹特别法庭时的老话:“你们杀了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杀我?”

  江青是被单独关押的,她住的牢房面积20多平方米,有卫生间,窗户上的玻璃可以透光。但这玻璃外面可以看到里面,而里面却不能看到外面。

  江青的伙食同其他9名主犯一样,每天是35元,但在当时却远远地高于北京市民的生活水平。其他的罪犯对此很少有异义,只有江青不时提出伙食不好,要求监狱方面提高伙食,不时还要闹一点“绝食斗争”。

  • 责任编辑:董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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