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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邓小平:改革开放姓社不姓资 谁走回头路谁下台

  直到今天,多位亲历改革的参与者认为,这一框架仍有重要指导意义。

  “50条”在市场经济框架下提出,由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组成的“五大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由此,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十四大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化为行动纲领。

  “这五根支柱,是迄今最好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时隔19年,许多专家仍如此评价。

  交锋企业制度

  多位参加起草的专家回忆,在 《决定》50条中,争议最多、费力最大的是有关“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

  73岁的陈清泰回忆说,1993年在起草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时,江泽民几次提出并要参与起草的同志回答一个重大问题: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不能结合、怎样结合?

  当时,陈清泰从湖北第二汽车制造厂调任国务院经贸委副主任将届一年。在中央后来成立的16个专题调研组中,他担任第2组即国企改革调研组组长。

  在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生活中,国有企业占据超大比重。按传统框架下的思路,主要通过简政放权、减税让利、政策调整来“搞活”企业。

  陈清泰寻求突破。这时,陈清泰了解到吴敬琏等人关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建议。

  当时,吴敬琏与当时在斯坦福大学任教的钱颖一博士一起提出,在企业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将现有的非公司类型的企业改组成为公司法人组织”。 陈清泰认同这一看法,并向江泽民作了介绍。

  8月24日,吴敬琏和钱颖一合著的文章《关于公司化》在《经济日报》发表。

  8月27日,在大连举办的华北、东北地区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座谈会上,江泽民说,建立产权关系明晰、责任制度明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

  不过,到了后来,“怎么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大特征,又难倒了大家。”张卓元后来被调到现代企业制度分组“攻坚”。陈清泰也被临时请上了玉泉山。后来,经过反复讨论,确定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一十六字方针。

  11月3日,有关表述才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确定下来。

  据有关人士回忆,当时有一种主张,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应该用“公司治理”这一更为明确的理论概念,但最终没能采纳,而是用多数人接受的“现代企业制度”代替。直到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这一概念才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这是后话。

  “劳动力市场”之争

  “劳动力市场”本来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在文件中径直这样命名,却碰到了“钉子”。“反对者的理由是,提出‘劳动力市场’,必然会影响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担心在政治上引起不良反应。”83岁的高尚全告诉财新记者。当时,他是起草组市场体系分组的负责人。

  从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正式文件都是用“劳务市场”的概念。

  《决定》起草过程中,也有人建议用“劳动就业市场”。当时“劳动力市场”一词之所以成为禁区,同在市场体系分组的张卓元认为,主要是因为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主持起草的一位理论权威曾加了一句:“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国有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

  为摒除意识形态的羁绊,高尚全曾征求了几位中央高层的意见并获得认可。

  11月3日,距离十四届三中全会只有11天了,此事仍未有定论。中央政治局常委开会听取起草组关于各方面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情况的汇报,高尚全列席。

  • 责任编辑: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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