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背后的“分权制衡”
从前两个阶段可以看出,美国国会把握着预算制订的主要程序性权力。国会通过复杂的制度设计,尽力实现预算审议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民主化。
然而总统仍然被赋予了制衡的手段。国会预算案表决通过以后,预算程序就进入第三阶段:总统签署批准。理论上来说,总统是可以否决国会的预算法案的。但如果国会两院能够再次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议案,则可推翻总统的否决,形成最终法案。
这样的戏剧性事件看起来似乎很刺激,但一般美国总统和国会很少为了预算的事情走到使用否决和再否决的地步。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总统和国会两党领袖通常宁愿长时间“协商”,最后出炉一份彼此都能接受的议案。不过这一“协商”的过程有时未免太长,以至于到了10月份新财年开始的时候还没有解决,美国政府就会面临无钱可用、“关门大吉”的尴尬了。美国2011年度财政预算甚至直到2011年12月才签署,这时候整个财年都已经结束,该花的钱也都大多被一个个临时拨款方案花走了,预算几乎变成了决算。
显然,在美国预算制订制度设计的背后最大的特征就是“分权制衡”,尤其是总统与国会之间的相互制衡。这一点即使是与英国这样的议会制民主国家相比也大为不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权力分置的制度,以便分工和监督;而美国分权的目标却是在机构之间设置程序上的麻烦,从而从根本上遏制政府的权力。“国家钱袋”的管理就是实现这种遏制的重要手段,并被美国国父郑重地写在了宪法的开头。
好的预算:制度还是观念?
美国国会的预算审议制度经过了上百年的演变和成熟过程。今天,我们喜欢讨论这种制度的优劣,看它如何带来了预算的透明、科学、易监督,或者如何造成了效率的低下。然而,如果更深一步地观察,在法律条文、操作程序、机构设置和制度框架的背后,真正决定美国预算政治的还是当时的国家处境、政治格局,甚至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政治观念和信仰。
比如,美国的预算制度是主张“权力制衡”的,其最终目的是制约政府的权力。可是在两百年的时间里面,美国政府的权力实际上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花的钱也越来越多,税收越来越高、债务越来越大,甚至形成了今天让全世界受累的高额赤字。这背后的根本动因,是美国成为世界霸主的需要。这是美国政治最根本的潮流和大局。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国会与政府一起,提供了至关重要的财务支持。
又比如前文提到的“协商一致”实际大于“制约对抗”的现象。妥协精神是美国民主的长久根基。大多数时候,较高程度的政治共识保证了美国民主的稳定性和较好效率。然而,2011年美国政治出现“极化”趋势,两党内斗加剧、预算难产,政府数次面临关门。这种变化的背后不是制度决定的,而是整个国内政治环境的恶化,美国政界对此深感忧虑和耻辱。
最后,我们还是要注意,即便是美国如此追求“制衡”的制度,也未必能根除腐败。在出台预算的过程中,许多国会议员往往都会在其中加上一些“专项拨款”,比如在自己所在的选区修条路、为支持自己的利益集团拨些项目款之类的。这种专项拨款滥用无度,闹出了很多丑闻,包括很多臭名昭著的“面子工程”,可是却得到了相应选民的选票。在花钱问题上,让国会制约总统,让选民制约国会,可谁来制约选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