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关于批捕和追逃的“内幕”,党家人要在5年之后才会知晓。
党清广被带回唐河县后,2006年5月,在村委会见证下,党清莲与党长锁达成调解协议:赔偿2000元医药费、2棵榆树,双方永不翻案。
当年6月7日,党清广在派出所办了撤案手续。
进看守所在当地是很丢人的事,党清莲特意给弟弟买了顶帽子,盖住光头。
一家人认为,事情总算了结了。直到4个月后。
再次被抓“自杀身亡”
认为老家的事已了,党清广带着母亲和儿子,返回浙江继续打工。
因在工友面前被警察抓走,党清光觉得“没面子”,回去后,换了家化工厂。
机修班班长万百党后来对唐河县检察院说,“党清广起初比较乐观,工作积极性高”。
直到4个月后,警察又突然出现。
2006年10月15日,正在上班的党清广,“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带走。他被告知是“网上逃犯”。
这让大姐党清莲吃惊不小。她查了相关程序,在逃人员押解回立案地48小时内,公安机关就应办理撤销手续。
根据后来相关专案组在上虞的调查,认为党清广会二次被抓,是当地派出所缉控数据库,“技术原因出现数据延迟现象所致”。
不过,党清莲一家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要到两年后了。
母亲曹永爱说,儿子跟警察解释后被送回,不过此后变了个人似的,经常哭,“口腔起泡”。
机修班长万百党说,党清广后来工作没以前积极了,“叫他干什么才去做”。
党清莲称,那段时间常接到弟弟电话,有时大半夜打来,说不了几句就哭,“走到哪抓到哪,日子没法过了。”
三个月后,2007年1月19日,党清广被发现缢死在化工厂休息室。
化工厂补偿了家属4万余元,双方签了协议,写有“自杀身亡”。
曹永爱无法接受儿子的自杀。2007年春节后,她对女儿们说,“得给小广讨个说法”。
调查认定“错误逮捕”
党氏母女隔三岔五去唐河、南阳。
二女儿党清云从郑州辞了工作回家,她自学法律,写了绝大多数的控告材料。
事后的卷宗看,2008年初唐河县检察院已展开调查。不过党氏母女对进展不满意。
几个月后,她们做了一个“大举动”。
2008年5月11日,党清云和母亲听说有“大人物”在南阳,便等在路边。车队经过时,母女突然冲到马路中央,手举“状纸”高声喊冤。
党清云称,她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时,才知道拦下的是温家宝的车队。
南阳市随后成立专案组。
两天后,当年的桐寨铺派出所长孙永远,到唐河县检察院自首。
2008年9月,案子异地审理,镇平县法院认定孙永远滥用职权,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
两年后,2010年10月,南阳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出具结论,认定“党清广案”是执法过错案件,“伪造证据材料导致党清广被错误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