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逝世后 江泽民防“左”

2013-04-07 08:00:17  来源:人民网

  其实这就是改革前‘一大二公’思想的翻版。”差不多同时,《经济日报》刊登记者张曙红的文章。张说:作为姓“社”姓“资”之争的延续,姓“公”姓“私”的问题“成为新形势下困扰人们思想的主要障碍”。到了9月13日,“十五大”终于召开,任仲夷在“十五大”小组会上说,姓“社”姓“资”的问题又从姓“公”姓“私”的争论表现出来。一直有人在用各种方式宣扬“左”和极“左”的思想。可见“左”的影响根深蒂固,反“左”仍然是长期的任务。就在任仲夷说这一番话的前一天,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在5月29日那一天曾经提到而后来未见公开发表,这一次则又公开重申。这就是“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报告的论述相当全面和详尽。其中至少有三个部分,有可能令“万言书”的作者们感到不快:一个是提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一个是重申十年以前“十三大”政治报告阐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且进一步发扬;还有一个是,确立新的所有制理论,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

  应当说,这是党中央在正式的文件中第一次对我们国家传统的公有制理论做出重大修正,进而第一次将经济改革的方向指向传统的公有制。这当然不仅仅包括江泽民维护了被“万言书”批判的“抓大放小”的方针,坚决地要求“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这一部分的阐述,必会发现,其中所包含的关键性的修正至少有十个方面。

  一、我国现在的所有制结构仍然不合理,需要调整和完善。

  二、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

  三、公有制应当包括更大的范围,不仅是我们传统的认识中所认定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部分,还包括混合所有制当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四、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针对全国而言,不同地区和不同产业可以不同。

  五、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

  六、把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分开。

  七、选择什么样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换句话说,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必须摈弃。

  八、股份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九、非公有经济已经不仅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十、不分姓“公”姓“私”,依法对各类企业予以保护、监督和管理。

  “阴转晴”

  此后两天,党和政府的领导者们一致地维护迄今为止官方主持的对所有制的改革。李鹏总理说,党的十五大是“又一次思想解放”。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再一次重申了他的关于所有制问题的主张。“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他说,“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仍然牢牢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因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没有危险。”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张皓若在记者招待会上说,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鼓励它们的发展,中国对各种各样的经营成分一视同仁,并且要创造条件,使它们公平竞争。

  他还宣布,一般职工都欢迎股份合作制。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走出一条路”,让国有大中企业走出困境的办法,就是加大国企“兼并”和“破产”的力度。劳动部长李伯勇说,其他所有制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更快发展,又必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人几乎全都是官方的代表,看来,现在不只是知识分子和理论家来对“左派”的理论表示不满,政治家和官员也按捺不住了。

  在这同时,一个调查机构给205位企业经理提了一个问题:除了有关国计民生领域的国有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的资产使用何种组织形式较为有效?131人选择“股份制”;56人推崇“租赁”、“承包”;26人主张“出售”给私人;有12人主张坚持“国有独资经营”。这可真是一个令历史家神往的秋天。天高云淡,阳光明媚,气温既不凉,也不热。政治之局势有如气象之变幻,大家都说是“阴转晴”了。公开的舆论,包括理论界、新闻界、出版界、北京之外东西南北的省、市、自治区,都没有直接地指责谁,不过,倾向是明显的,全都摆出同“左”的思潮分道扬镳的架式了。萧蔚彬、黄伟经出版了一部新书,书名叫做《告别“万岁”》。山东的《大众日报》以《再来一次思想解放》为题,连续报道全省各个领域取得的进展。深圳的《深圳商报》连续刊发评论员文章呼吁在改革开放中敢闯敢试。

责任编辑: 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