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国之名:国人火烧晨报馆

2013-03-20 07:44:31  来源:南方报业网

  这两把火真的奇怪吗?其实不奇怪。章士钊家被烧的原因好理解,学生总是要憎恨教育部长的,一有机会放纵暴力,不要说烧他家,坑他人都不奇怪。晨报馆被烧的缘由,则稍微复杂一点。晨报馆被烧,有间接与直接两个原因。间接原因是《晨报》被视为研究系机关报,为国共两党而不容(研究系全称为“宪法研究会”,以力主实行宪政得名)。直接原因则是1925年10月徐志摩担任副刊主笔后,发起“对俄问题”大讨论(有趣的是,徐志摩向张奚若约稿,张第一篇文章是《副刊殃》,开头即说,副刊整天胡说乱抄,毒害青年,还不如一把火烧掉。不料竟一语成谶)。讨论中,晨报所发文章十之八九是反对苏俄的,其立场昭然若揭,这就惹怒了左翼学生与群众。

  尽管舆论对烧报馆一事颇多批评,陈独秀却不以为然,认为群众围攻和烧毁报馆没什么不妥,他甚至反问胡适:“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胡适因此写了封诚恳而严厉的信给陈独秀。信中说:“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胡适之所以诧怪,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与陈独秀等人在1920年8月1日曾共同发起《争自由宣言》,要求北洋政府废止专制法令,保障人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可是,现在群众高呼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口号,却冲到宣武门大街烧掉晨报报馆,而陈独秀甚至认为这是应该的!

  针对群众的吊诡行为和陈独秀的粗暴态度,胡适在信中苦口婆心地说:“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胡适进而不无伤感地展开:“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

  随后,胡适回忆,1919年陈独秀因“妨害社会治安,蛊惑民心,煽动暴动”被警察厅拘捕,联名营救他出狱的人中还有两位桐城派古文家,而陈独秀本人是极力提倡白话反对古文的。回忆总是让人动情,胡适接着说出一段感人至深的话:“我记得那晚……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1925年12月7日,《晨报》继续出版。仍任副刊主笔的徐志摩在《灾后小言》中说:“火烧得了木头盖的屋子,可烧不了我心头无形的信仰”。

  晨报馆被烧,胡适说“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徐志摩则说“烧不了我心头无形的信仰”。70多年后看,胡适和徐志摩这两位挚友,各对了一半。

责任编辑: 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