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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周雪华通过珠海的“妈咪”在珠海找了妓女“空运”到南昌。妓女飞抵南昌后,他将她们安排在南昌“五湖”大酒店,除给妓女报销了飞机票、管她们吃住外,还给她们每人发了5000元钱。他以“新分配来的女大学生做女秘书”为由,将妓女“献”给了胡长清。胡长清面对“新分配来的女大学生”,挑了其中一个中意的,周雪华就赶紧把这个妓女送到赣江宾馆给胡长清取乐,第二天自己又跟这个妓女睡觉。
(胡长清在法庭上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国网,原载于《江南都市报》2001年04月17日刊,作者:佚名,原题:巨款美色“铺路”胡长清案最大行贿者受审 备受公众和媒体关注的周雪华涉嫌行贿、挪用公款一案昨日在南昌公开开庭审理。 在一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周雪华涉嫌犯罪事实中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另期宣判。 档案 被告人周雪华,男,1971年8月2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进贤县人,初中文化,江西省温圳粮库(以下简称温圳粮库)南昌办事处副主任、法定代表 人,家住南昌市西湖区岔道口西路27号。他出生在进贤县长山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不再求学,开始不务正业,混迹于社会坑蒙拐骗、吃喝嫖赌,可以说是一个五毒俱全的社会渣滓。当地的群众对他十分反感,就连其岳父也说:“周雪华这样瞎胡闹,他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周雪华1999年8月8日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江西省公安厅执行逮捕。2000年3月25日脱逃,6月1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现羁押于江西省看守所。 站在被告席上,他尽力屏住呼吸,静听公诉人铿锵有力地朗读证据确凿的起诉书。时而低头,在预先准备的本子上划划写写。看得出,他在认真地记录着,一心想找寻推脱、减轻自己罪责的机会。 法庭上的周雪华,神情装得十分轻松。他在看多媒体显示幕上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证词时,也不时地扭头看看坐在旁听席上的亲人们。虽然表面上给人轻松的感觉,但看见亲人动情后,也流露出深深的懊悔。周雪华坐下后迅即将话筒扳下。整个庭审过程中,记者听到,周雪华所有的辩白都尽量做到大声,但总被公诉人的确凿证据驳得哑口无言,而大部分答辩,他不得不重复“请辩护人代为回答”,祈盼的目光不时地投向辩护律师。企图翻供的周雪华在长达7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两轮法庭辩论。 在法庭调查阶段,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的三名公诉人对周雪华涉嫌罪名进行了严密完整的举证,并以缜密确凿的事实证据,充足的法律依据一一驳斥了周雪华的狡辩及其律师的辩护。法庭上,周雪华的无理辩驳多次引起旁听席的哄笑。 在举证周雪华向胡长清送财物的10多项事实后,公诉人问周雪华:“你对案件侦查过程中自己的供述有何异议?” “有异议……”周雪华支吾了一下,“让我考虑一下好吗?……我在接受讯问时有些思维不清,以前的口供都是错的……” 法庭上有人忍不住窃笑。 狡猾的周雪华开庭不久便企图翻供。公诉方出示了调查笔录上周雪华清晰的指纹和签名之后,周雪华才无话可说。□庭外亲人庭审期间,记者不时走到庭外,想从周雪华亲人的口里得到一些有关对他的看法、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资料,但其家人都始终避而不谈。在确认他的母亲、姐姐带着周雪华两个年幼的儿子就在庭外时,记者直奔主题,其母亲竟称“周雪华没有母亲,他母亲死了”,其姐也明确表态说不是周雪华姐姐。这些话若让身陷囹圄的周雪华听到,不知会有何种感受。只有他的一位兄长谈了一句:从小我们就对他抱很大期望,对他管教还是很严的,而且一直如此。(记者王小林)□启示被告人周雪华作人的原则是“没有利用价值的人不交往”,信奉的是“有钱可以铺路,用钱可以解决一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因此,当他认为胡长清是一个既有权势又是一个可利用的人后,便趋炎附势,百般巴结,以金钱、物质和美色为诱铒牢牢地钓住了身居要职的胡长清,将其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自己敛财的工具。而身为一名高级干部的胡长清贪图享受,腐化堕落,在金钱、美色的种种诱惑下,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周雪华与胡长清,一个是靠攫取不义之财而暴富的大款,一个是时任副省长的国家高级干部。他们年龄悬殊,经历各异,层次不同,却由于权钱交易一拍即合,相互间称兄道弟,狼狈为奸,最终殊途同归,沦为人民的罪人。周雪华的犯罪教训深刻,发人深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