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师创始人彭玉麟
民愤最大:清光绪年间长江水师火药局爆炸案
时间:光绪十六年(1890年)九月二十一日巳时(上午9点至11点之间)。
地点:安徽太平府(今当涂县)长江水师火药局。
事件经过:当天上午,位于太平府东门内的火药局突然发生爆炸,“忽闻天崩地裂之声,烟焰弥空,两时始散”。方圆几里之内,街道屋舍,瞬间荡为平地。甚至有数尊大炮、各种钢铁炮弹和砖石瓦砾被震击飞起,“击人于数里或十里之外”。
目击者的描述极为惨烈:这一天,有若干木匠、泥水匠在火药局工作,轰然一声,随即不知所往。守卫火药局的士兵以及他们的家人,也都被炸得没了踪迹。所以根本无从查出是怎么引发爆炸的。火药局旁边有一个澡堂,爆炸后竟然变成了一个泥沼。一名妇女正蹲在水边捣衣,听到爆炸声站起来观望,“其首倏已不见”。整个太平府里,随处可见人的残肢断臂。
后果:太平府的上南门夫子庙、学使考棚、县衙门大堂,全部被夷为平地,监狱也被摧毁大半,犯人大部逃脱。被毁民宅有一百数十家,不完全统计死亡人数达三百多人,其中一半是被炸被烧而亡,另一半是被倒塌的房屋和飞溅的砖石等物压、砸而死。
在这次灾难的死者中,也包括当地的最高地方长官——太平府知府吴潮。吴知府刚刚上任几个月,因为衙署正在修缮,就租了一个公馆临时办公。爆炸时他正在批阅文件,被房上掉下的巨匾砸中头部,当场昏厥。后经过抢救苏醒,但还是在爆炸次日去世。
起因分析:同治、光绪年间,清朝军队已经开始普遍使用火器,但对弹药的管理还处在原始阶段。同治年间,河南荥阳就出现了运输火药方法不当,弹药铜帽相撞引发大爆炸的事件。同治九年,湖南长沙府、山东济南府也发生过造成巨大伤亡的火药局爆炸。但清朝官员们并没有吸取教训,长江水师不听劝阻,只图方便,执意将火药局建在城里。当地百姓曾经多次上书,请求把火药局建在城外,都没有结果。
处理措施:太平火药局爆炸案,导致了民情激荡,当地居民多次抬尸进入提督府哭骂,甚至冲进管理火药局的负责人家中,捣毁家中器皿泄愤。而长江水师官员则避而不见,始终躲避,最后是各级地方官员捐资,对死者进行了抚恤,才使得事件平息。此后几年,广州、杭州又先后发生火药局爆炸,媒体称之为“火药之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