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军在南京市内中山东路上,将搜捕的市民用绳索捆绑后押往南京郊外集体枪杀(选自[日]每日新闻秘藏《不许可写真》)
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邮政检阅周报》(1938年1月29日)
经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检查后被认定有违禁内容,有损日军形象的信件摘抄。写信人赖某(收信人的兄长)从英国伦敦写信给湖南省宁乡县城侧石桥赖文麟。信件写到:“据昨日报载,日本兵在南京强奸妇女数万人,甚至连12岁的少女也被强奸,强奸后被惨杀者不可计数,实在是惨无人道。”
日军中国驻屯宪兵队《邮政检阅周报》(1938年1月1日)
是一个署名为智的人写给天津英租界牛津大道27号袁某的信件摘抄。信件提到日军在南京的禽兽行为令人发指,连尼姑在内,年满14岁的女子全部被他们的兽欲所害。档案注明这些信息是根据英国牧师从南京发出的信件刊登在英国报纸上的,“牧师出于人道考虑,多次劝告日军司令官都无济于事。”
“特别移送”唯一幸存者在途中逃脱
所谓“特别移送”,是指关东军宪兵队等军警机关不经法庭审判,将抓捕的抗日爱国人士及其他人员移交到731细菌部队进行人体试验的隐匿行为。
吉林省档案馆反映“特别移送”内容的档案近200件,涉及277人,大部分为中国人,还有朝鲜人、苏联人。在“特别移送”档案中,各地宪兵队上报的审讯材料的右上角,都盖有关东军司令部“军司二课”和“特别移送”字样的印章,另外,凡是关东宪兵队下发有关“特别移送”的指令,都要抄给关东军第二课,这都证明了实际上关东军是“特别移送”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关东宪兵队是实施者。由于侵华日军一直将细菌武器的研制列入“绝密”加以掩盖,因此该档案是记录关东军宪兵队和731部队相互勾结共同实施罪恶活动的原始文件,是历史的真实记录。迄今尚无证据证明被送到731部队的人员能够生还。
此次公布的4件档案分别是延吉、新京、孙吴宪兵队实施的“特别移送”,有李基洙、李文刚、王国财、姜荣泉。
延吉宪兵队《关于处置“苏联间谍”李基洙的报告》
档案记载了“苏联间谍”朝鲜人李基洙的经历、被捕情况及延吉宪兵队已将李基洙移送哈尔滨宪兵队的情况。
关东宪兵队关于“特别移送”“苏联间谍”李文刚、王国财的申请、指令和报告
档案记载了1941年9月11日新京宪兵队以新宪高五八一号向关东宪兵队提出“特别移送”“苏联间谍”李文刚、王国财申请。同年9月13日,关东宪兵队指令“特别移送”处理。9月19日新京宪兵队又以新宪高第六〇二号向关东宪兵队报告已将李文刚、王国财移送到哈尔滨宪兵队。
孙吴宪兵队《关于逮捕“苏联间谍”姜荣泉的报告》
档案记载了1943年11月18日姜荣泉以“苏联间谍”罪名被黑河宪兵分队逮捕,孙吴宪兵队审讯并提出将姜荣泉“特别移送”处理的意见。
孙吴宪兵队《关于“特别移送”押送途中“苏联间谍”逃跑的报告》
档案记载了1943年12月在“特别移送”姜荣泉到哈尔滨宪兵队本部途中,姜荣泉趁押送者黑河分队佐佐木伍长打盹之机成功逃跑。姜荣泉是馆藏档案记载的逃出731部队“特别移送”魔爪的唯一幸存者。
中国劳工遗体被狗当做美食在啃咬
此次吉林省档案馆公布馆藏“反映日军奴役劳工档案”共计14件,全部从馆藏关东宪兵队全宗中发掘,主要形成于东北沦陷中后期,这些档案真实记录了日军对包括以中国战俘为主的“特种工人”在内的中国劳工的严格管理、残酷迫害和劳工严酷恶劣的生存环境。
14件档案中,孙吴、鸡宁、东宁、奉天、齐齐哈尔、阿尔山等宪兵队形成的报告(通牒)集中反映了军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劳工集体逃跑事件。奉天宪兵队关于强行摊派劳工实情的报告(通牒)对强征劳工中存在的顶替、缺勤、因病被解雇以及逃走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原因分析,据档案记载,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粮食衣物供给不足、薪酬低廉、不堪忍受殴打谩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