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血案现场
五根檩胡同:姚家小女儿
姚锦云1958年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父亲曾是冯玉祥的秘书,后到北京铁路二中教书,母亲是西直门第一小学的数学教师。姚锦云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父母都是二婚,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出生时父亲已经61岁。
好友陈慧华(化名)还记得,中学时代,姚锦云的好朋友是一群大院里的孩子,“他们常常穿着军大衣,出身好,父亲不是军队干部就是国家干部”。“文革”期间,姚家经历过多次抄家,姚锦云同父异母的姐姐和嫂子分别自杀。
姚锦云11岁时,父母被送到乡下,房子被没收,她和哥哥搬到西直门内大街五根檩胡同8号。父母回城后,不足8平方米的小屋里挤了一家4口人,“床是三层的,父母一层,她一层,她哥哥在最底层”。当时经常到她家玩的陈慧华还记得,“她高大的父亲在房间里得低着头,每天在写字,练书法,看书”。
虽然“文革”中家里受冲击,但姚锦云的生活还算丰富。在陈慧华的记忆中,姚锦云有很多门路可以弄到各种各样的书,包括《安娜·卡列尼娜》、《七侠五义》,甚至还有当时被视为“禁书”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少女的心》。姚锦云最喜欢《七侠五义》,“几乎张嘴不离这本书里的人物”。除了看书,也喜欢运动。“她的乒乓球打得特别出色,喜欢用横拍,抽起球来很有力。学任何体育项目都驾轻就熟,好像不费任何力气。”
高中时,姚锦云迷上了滑冰,先是滑花样滑冰,后来觉得没意思,买了一双速度滑冰鞋,滑速滑。一度,“大大咧咧”的姚锦云也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学绣花,“直到有一天她很沮丧地对我说,她觉得她永远也不会真的喜欢绣花”。陈慧华回忆。姚锦云迷邓丽君,就花38块钱买了一把吉他,“在我的房间里,她唱《苦咖啡》。简单的
歌词,循环往复地,表达出了那么多的失望、忧愁”。老邻居周荣彦还记得,参加工作后的姚锦云好照相,“经常看到她晚上黑着灯洗照片,白天就挂在院子里晾”。工作后的姚锦云还喜欢吃西餐,陈慧华记得,自己第一次吃西餐是在当时北京仅有的两家西餐厅之一——莫斯科西餐厅,姚锦云请客。当时,陈慧华问姚锦云叉子的用法,“她也束手无策,说真该先问我妈,问清楚了好不露怯”。
由于是家里的小女儿,姚锦云从小就受到父母及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个性强,不好管”是姚锦云插队时的知青队长张福久对她的第一印象。1977年,姚锦云到顺义县赵全营公社红铜营大队下乡插队,今年64岁的张福久当时是村里的知青队长,管着村里的70多个知青,他对姚锦云的印象尤其深,这要源于当时的一次谈话。
张福久记得,知青到村里报到的那天傍晚姚锦云就不见了。张福久急忙给公社“知青办”打电话,四处找人。第二天一早,姚锦云回来,只说是去看同学了,自称一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张福久与姚锦云开始了第一次谈话。“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就不吭声。”那次谈话中,姚锦云最后向张福久袒露了实情,“她说自己从小娇生惯养,在家里最小,父母和哥哥都宠着她,个性强”。后来张福久到姚家家访时,姚父也向他提到这点,“他们说对女儿从小就管教不严,让我严格教育她”。
1979年底,姚锦云被调回北京,张福久透露说是姚父动用了关系,才使她可以提前回城。
据周荣彦回忆,姚锦云被捕后,姚家并没有表现出异常,“一直很平静”。当时周在煤厂上班,厂子里让他在家歇班几天,“看着姚家,看都有什么人来”。事后,周得知这是当时公安局的安排,因为在尚敏感的年代,“出这样的事,政府很紧张,国外都盯着,刚开始以为是什么政治事件”。周荣彦还记得,当时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将这一事件定性为“反革命行为”,“后来大概是姚锦云父亲动用了在司法系统的关系,第二次见报的时候抹去了反革命的字眼”。
姚锦云被执行死刑后,姚家很快就搬出了五根檩胡同,当时住在隔壁的吴骏麟还记得:“没有什么征兆,晚上下班回来一看,姚家的房子空了,此后就再没人回来过。”
性格:悲剧发生的偶然与必然
现在的五根檩胡同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影子,整齐划一的居民小区里安置了许多胡同里的老住户。当年与姚家同住一个院子的周荣彦对姚家的印象已有些模糊,“与一般百姓人家并无不同”。在周荣彦记忆中,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姚锦云“从小性格开朗活泼,但脾气有些冲,有点男孩子气”。
在陈慧华的描述里,姚锦云这种仗义执言的男孩子气表现更为明显,“他妈的”这样的词常常挂在嘴边。陈慧华记忆深刻的是读高中时,陈慧华因被班长误会上课“传条子”而遭班上男生起哄,姚锦云脱下42码的大皮靴拍着讲桌,大声地喊道:“你们他妈的太欺负人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谁要欺负陈慧华,我的皮靴不留情!”
“她有一种男孩子气,天生就喜欢冒险。”陈慧华回忆。1978年春节,高中毕业后分别在顺义和延庆农村插队的姚锦云和陈慧华回北京,两人到紫竹院公园,“她突然掏出香烟来”。她暗恋上了一个和她一同插队的男生,“她不喜欢个子矮的人,她说男人要高大、男子气,要找帅的男人”。
跟当时大多数女孩子不一样,姚锦云喜欢开车。1981年夏天,在外地读大学的陈慧华放暑假回北京,经常坐在姚锦云那辆灰色华沙牌汽车里,跟她一起出车,“她开着车,长发披肩,有一种天生的潇洒”。
插队期间的姚锦云与知青们的关系并不十分融洽,张福久还记得:“有一次闹别扭,姚锦云一气之下砸烂了宿舍门玻璃。姚锦云个性强、脾气大,想怎样就怎样。”“她年轻,不让人省心,可是,谁没年轻过呢?只要好好沟通,讲清楚了就没事了。”
据车场事后的总结报告描述,姚锦云当时与队长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她拿起火通条,要打队长靳景义,被劝开夺下后,她又拿起一根火钩子,把靳推倒在床上说‘不就是一条命吗?’”
被捕后,姚锦云在通过自己的代理律师转交给好友陈慧华等人的一封信中写道:“此刻别无所求,只求一死,以自己的生命来平息他们的悲伤和愤怒。”她要求捐赠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让他们活下去,也就是我用自己的死换取别人的活”。
至今,陈慧华还记得,姚锦云被枪决后没多久,有一天她一个人走过天安门广场时,注意到广场上竖起了很多栅栏和隔离墩,“以前的广场是没有遮拦的,道路和广场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