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执政威廉夫妇
张凭
光荣革命是英国民众为反对英王詹姆斯二世的专横,于1688年发动的一次政变。政变成功迫使詹姆斯二世退位,王位由其长女玛丽公主及丈夫威廉,在同意英国议会制定的《权利法案》的条件下继任,从而正式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这是一次非暴力的成功变革,故被称为光荣革命。被英国哲学家罗素称为“一切革命中最温和最成功的革命”。
英国13世纪开始就已经是个有着君主立宪架构的国家,但英王凭借着“君权神授”的观念,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基本不将议会放在眼里。对于英王的专横,议会也一直在抗争。1640年英国发生革命就是议会试图摆脱英王专制的尝试,革命导致君主制的废除以及英王查理一世的被推上断头台。后来王朝复辟,继位的查理二世,表面已经不再明目张胆地挑战英国议会,但暗地里还是做着恢复王权威严的准备。查理二世于1685年病故后,由弟弟詹姆斯二世继位。
詹姆斯二世继位时,查理二世留给他的王权相当稳固,使得政界人士也向他表示祝贺,并对他表示效忠。即位初期他也表现得相当节制,丝毫没有不尊重议会实行专制独裁的意向,没有想用天主教取代国教的企图,没有禁止新教的表示。相反,他还拒绝了顾问们某些极端的建议,如强迫安妮公主信奉天主教;立他的养子贝尔维奇公爵为正式继承人;寻求法国帮助在英国强推天主教等。
然而,詹姆斯这种表面上的顺从、平静、忠诚只是一种假象,假象下隐藏着的是他的愤恨、野心、宗教的偏执。他即位后虽然一再声明将遵守英国国教的原则,宣称可以不顾个人安危,维护英国人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等。然而,就在他即位后的第二个星期日,就去做了天主教的弥撒。这说明他的宣言不过是为了稳定局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后来的情况表明,詹姆斯二世做事反而不如他哥哥那么隐讳,在自认为站稳脚跟后,就开始违背誓言向议会发起挑战:
1685他全然不顾英国民众普遍反感天主教的民意,违背议会关于禁止天主教徒担任公职的“宣誓法案”,委任天主教徒到军队里任职。随后又任命更多的天主教徒进入政府、教会、大学担任重要职务。1687年4月和1688年4月先后发布两个“宽容宣言”,以信教自由名誉为天主教在英国的推行开绿灯,并命令英国国教会的主教在各教区的宣读。
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他更以防范社会动乱,维持社会稳定的理由,将只有6000人的军队扩充到3万多人,并将一半的军队驻扎在伦敦,以随时镇压人民可能发生的骚乱;目的是想通过军队的支持恢复王权的威严。按传统,英国民众包括乡绅、贵族对军队在政治中所起的作用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一向把军队看成专制暴政的邪恶工具。议员们也以史为鉴,认为自从1645年“新模范军”建立之后,军队成了左右国内政治局势的主要力量,议会经常受到军队的威胁,所以詹姆斯二世此举引起了英国民众的强烈的不满。
任命追随自己的人代替不支持自己的内阁成员,如解除枢密会议的主席哈里法克斯的职位,让追随自己的桑德兰伯爵接替其位职;让以残暴闻名的杰弗里斯担任掌玺大臣。
詹姆斯二世的行为已经引起英国民众极大的不安。此时,在法国发生了让英国人大为震动的天主教迫害胡格诺教徒的事件。逃到英国的胡格诺教徒讲述自己在法国受天主教迫害的情况,激起了英国民众对天主教的愤恨,从而更坚定了他们反对推行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的决心。
皈依了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对国内公众的反对,不仅不为所动,还因此时发生的“高登控告赫尔斯案件”坚定了他推行天主教的决心。
1686年6月,天主教徒赫尔斯的仆人高登向高等法庭控告赫尔斯违反“宣誓条例”担任了军队的军官。高等法庭审理此案时,在12个法官中,除1名法官反对外,其余11人认为国王有权“赦免”天主教徒个人,可以不遵守“宣誓条例”担任公职。这个案例,使詹姆斯二世认为他可以用赦免权来推行天主教。与此同时,他还建立了一个宗教委员会,职能是防止英国国教徒反对天主教的布道。
此后,詹姆斯二世又花了不少人力和财力争取英国民众皈依天主教,或大力宣传、或个别谈话,但收效甚微。直到1688年,在治安法官中,天主教徒只占1/4左右。内阁成员中也只有桑德兰1人皈依天主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