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瑛准备结婚了。这是人生中的大事,他也做了别样的安排。他准备娶两个老婆,一为前清某观察女,一为湖北省某狱卒女,同日举行婚礼。两个老婆不分嫡庶———没有大老婆小老婆的分别,美其名曰“平妻”。
胡瑛是湖南省桃源人,与宋教仁、覃振并称桃源三杰,也算是民国建立的一个小功臣,虽然他后来成为拥护袁世凯帝制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因为尽力革命,有功社会,所以平素革命党内一般人物也挺崇拜他。在他的诸多主张中,原本包括破除阶级、男女平等,但一遇到可以抱得两个美人归的机会时,向所信奉的主义,就抛之九霄云外了。大概是为了表现与旧社会的不同吧,他做了个“平妻”的家庭设计。
但在党内,大家还是群起反对,对他严词质问。胡瑛并不为同志所动。后来这件事被唐群英听闻了,唐忿不可遏,准备结合他人在胡瑛新婚大喜之日兴师问罪,大闹洞房。胡瑛得知消息后,“遂潜行结婚,不及成礼而罢。”在1913年初《申报》连载的《戏拟民国新纪元史》中,这样评价胡瑛:“民国肇兴,所号为当代伟人者,其政策自高人一等,至好色之劣根性则固亦犹常人且加甚也。”
胡瑛张扬的好色劣根性,为何遇到唐群英就变得缩头缩脑了?这个唐群英是何许人也?她是湖南衡山县人,中国同盟会第一位女会员,孙中山曾赞誉她为“创立民国的巾帼英雄”。在中国女权运动史上,她是不可回避的民初领袖人物。1913年,她已经42岁,是令很多大男人头疼的小女子。
《戏拟民国新纪元史》中还提到另一个“要求女子参政权,领袖唐群英掴宋教仁颊”的故事:唐群英等人多次争取女子参政权,均为参议院所否决。等到1912年,同盟会等5个政党合而为一个国民党,宋教仁又删去“男女平权”一节。这让唐群英等人大动光火,有一天特地赶赴参议院寻衅,在会场旁听席与宋教仁相遇,“哭辩不已,继以詈骂。群英突起,捉教仁之须,运动其纤掌掴教仁颊无数……此时全场慑于雌威,无人敢出为解救。教仁力竭声嘶,不特无词组之答复,抑且气咻咻然,若将垂死可怜之状况,殊非笔墨所能绘。”
原来宋教仁遇刺前,还曾被这样一位大力女侠修理过。唐群英的彪悍也符合一般人对女权主义者的狭隘理解,胡瑛焉有不怕的道理?
掌掴宋教仁的事,最后是经参议长一再劝解才算终止。但就民国而言,这才只是“男女平权”运动暴力化的一个肇始。
在1913年,除了参政权外,“男女平权”运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为女性争取平等教育权。有个叫吴木兰的女士,现在远不如唐群芳青史留名,但当时也是激荡风云的政治明星。她是1912年初成立的中华民国女子同盟会的会长。此人也有“男性化”倾向,女子同盟会下还组织有同盟女子经武练习队。女子同盟会“以普及教育为前提,以整军经武为后盾。”
在1913年,吴木兰多次要求政府施行男女平等教育,6月25日还通过参议院呈文。《申报》有一个著名的栏目“自由谈”,此前曾专文发过评论称:“读吴木兰女士要求男女教育平等意见书,令人爱重之念油然而生,盖能从根本上着手,不同持蛮骚扰者之所为也。”
这里的“持蛮骚扰者”指的是谁?虽未点名,但从“自由谈”其他日期刊发的文章看,唐群英当在其列。
1913年3月14日,《申报》“自由谈”刊发了一篇署名曼倩的文章《女权与今日》,内有如下段落:“今姑以女权与新闻之关系论,其历久而逾远者,姑不具赘。但撮最近事实而又社会所悉知者言之。如昨岁女士沈佩贞之捣毁北京亚东新闻也,近日女士唐群英之捣毁长沙日报也,或有庇之者,得以含糊了事;或有讼之者,乃竟纠缠不休。而彼等又皆女子参政同盟会之健者也,欲于政治之尊严地点享言论之自由幸福,而有是等结集,以冀追踪西方美人而不让彼事美于前,以光怪陆离之异彩以炫幼稚之国民,而自居于英杰,为社会之前导,其行义之不检,竟一至若是。其极吾不暇言女权如何之适用,吾且为女权蒙垢,吾且为女权含冤矣。”
女权主义者生猛,在民初常能制造火爆新闻。这里面提到的是女权先驱沈佩贞和唐群英大闹报社的故事,作者认为这种暴力行径令女权蒙垢。这中间或许有偏见吧。但女权主义者自身,是否有可反省的余地呢?文/韩福东 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