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像一个封建大家庭
冯友兰认为,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实现在农村中。解放战争胜利后,中共把没收的地主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作为他们的私有物。几年之后又用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连同他们所分得的土地组织起来,称为合作化。这种组织由初级社到高级社,最后到人民公社。冯友兰说:“这种由分而合的过程,毛泽东称之为社会主义运动。”
他分析道:“可注意的是,他们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的内容,实际上和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一类的思想。其类似之处,在于都是空想的,不是科学的……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社会发展史,列举了五种社会类型,一层比一层高。每一新出现的类型,都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被毛泽东称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是否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不见得。在刮‘共产风’的时候,农民不仅是公社社员,也还是他们原来家庭中的成员,仍处于他们原有家庭的组织中。每个社员,在公社劳动所得工分,并不归个人所有。他们回家后,还要如数交给家长,由家长支配。从这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倒像一个封建大家庭。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农民附着于土地,依靠自然经济生活,人民公社就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并没有改变自然经济,所以还不能超出封建经济形态的范围。”
冯友兰又说:“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所提倡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从另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又像是一个封建大家庭。在那样的家庭中,每一个家庭的成员都依赖于家庭而生活。成员有收入,都要如数上交家长;如果没有收入,也照样受家庭的供给。家庭为其成员准备了‘大锅饭’,成员都有‘铁饭碗’。”
他认为,人类的思想总是以其经验为资料的。以旧的资料配上新的名称,这可叫做“新瓶装旧酒”,人民公社便是。
无产阶级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
毛泽东的极左思想,表现的高潮为“文化大革命”。冯友兰认为它这一阶段是荒谬的,其荒谬之处在于空想共产主义。
冯友兰说,如果认为打出共产主义的旗号,社会生产力就会比以前高几千倍,那就是空想共产主义,因为它的立足点是人们的愿望。在刮“共产风”的时候,认为只要打出共产主义的旗号,粮食的亩产就会提高到一百二十万斤,便是空想共产主义。极左思潮就是空想共产主义。极左思潮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高潮,统治了中国,造成了十年动乱。
冯友兰认为,毛泽东的空想共产主义,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中的空想成分。他引马克思的理论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矛盾集中为两个对立面: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那么,他写道:“照这样的分析,无产阶级不过是与资产阶级共存于资本主义这个统一体中的一个对立面。它和资产阶级一样,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因为新的生产关系还没有出现。这就如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农民一样,农民只是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的对立面,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因而即使它通过起义,夺得了政权,也不可能建立新的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