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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祖光(资料图) 晚年:一怒为红颜 1991年12月23日,两位年轻女顾客倪培璐、王颖在北京国贸中心所属惠康超级市场购物,遭到两名男服务员无端怀疑,并受到解衣、开包检查,查实无辜始放行。1992年5月,两位姑娘以惠康超级市场侵犯人格、损害名誉,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被告国贸中心向两位原告道歉,并补偿精神抚慰金二千元。 当时,首都多家传媒对此案作了报道,吴祖光是在读了《红颜一怒为自尊》这一报道后,写了一篇题为《高档次的事业需要高素质的职工》的随感,发表在报纸上。文章刊出后,国贸中心以吴祖光侵害其名誉权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 这场官司整整打了三年。后来,吴祖光在《“国贸”案结束感言》中回忆道,1995年5月12日下午两点,他带着小女儿吴霜走到朝阳区法院出席最后庭审。原告及原告律师都没来,审判书有五页,审判长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宣读完毕。知道自己赢了后,吴祖光却一句话都没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