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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宋代的“城管”与拆迁

对城市主政者来说,整齐划一、井然有序的审美图景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但这种与市民日常生活为敌的审美秩序,终究阻拦不了内在于市民生活的自发秩序,坊市制最后还是不知不觉间瓦解了。

  据文献记载,我们可以总结出北宋政府“搞拆迁”的几个特点,这对今日的城市治理不无启示。首先,对侵街的权贵并不姑息。权贵掌握着权力资源,是北宋初期率先侵街的一批人,比如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七月,八作使(相当于城管队长)段仁诲在家门前修筑了一道垣墙,侵占景阳门街。宋太宗大怒,“令毁之,仁诲决杖(处以杖刑)”。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二月,因为“京城衢巷狭隘”,宋真宗诏令谢德权“广之”,即负责拆迁工程。谢德权“先毁贵要邸舍”,以致“群议纷然”,连皇帝都顶不住了,下诏叫停,谢德权坚决不从,说:“今沮事者,皆权豪辈,吝屋室僦资(租金)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奉诏。”碰上这种牛脾气,宋真宗也拿他没办法,只能“从之”。于是谢德权将权贵的侵街邸舍一概拆除,然后恢复“禁鼓昏晓之制”。禁鼓,即街鼓,是从前坊市制的配套设施,昏晓各敲响一次,提示坊墙城门的闭启时刻。

  其次,对侵街的升斗小民,宋政府一般能够考虑到他们维生不易,而顾全其生计。如真宗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开封府请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劳扰不许”。又如元五年(公元1090 年),给事中范祖禹上书宋哲宗,说虽然“百姓多侵街盖屋,毁之不敢有怨”,但“有司毁拆屋舍太过,居民不无失所”,所以,他要求皇帝下旨,“除大段窄隘处量加撤去外,无令过当拆屋”。

  为适应蓬勃发展起来的街市,宋政府还在街道两旁测量距离,竖立“表木”,作为禁止“侵街”的红线。红线之内,允许设摊、开店,但不得侵出红线之外。现在看《清明上河图》,在虹桥两头,就立有四根“表木”,桥上两边,小商贩开设的摊位,都在“表木”的连线之内,中间留出通行的过道。这样,既照顾了商贩的生计,也不致妨碍公共交通。最后,对皇城扩建、皇帝出巡可能导致的拆迁,宋代君主表现得比较克制。如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宋太宗“欲广宫城,诏殿前指挥使刘延翰等经度之,以居民多不欲徙,遂罢”。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宋仁宗“车驾行幸”,尽管当时街道狭窄,仁宗却没有下令拆迁、封路什么的,而是简化了仪式,“侍从及百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其道中”,“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在等级森严的皇权时代,这简直有点不可想象。

  不管是设“城管”,还是“搞拆迁”,无非是在“自发的繁荣”与“管制的秩序”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放在宋代的时代背景上,这里还隐藏着一个历史性的博弈:是退回到坊市制所代表的井然秩序中,还是顺应时势之发展,尊重市民社会之形态,并忍受一定的代价。对城市的主政者来说,那种整齐划一、井然有序的审美图景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宋初曾试图恢复坊市制,如谢德权重设禁鼓,便有此意。但这种与市民日常生活为敌的审美秩序,终究阻拦不了内在于市民生活的自发秩序,坊市制最后还是不知不觉间瓦解了。生活在仁宗朝的人们突然发现,“二纪(近二十四年)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掌禁鼓的官职)废矣”。到北宋中后期,宋政府对市民的侵街建筑,也很少有“过当拆屋”的行为了。这意味着,北宋政府已经承认既成事实,在自发生长的市民社会之前,克制住权力的冲动。

  《清明上河图》所展现的北宋繁荣景象,就是这样形成的。

  (作者系文史学者、资深媒体人)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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