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好同学英年早逝。身体强壮如牛,喜爱爬山。却在一次长途攀山活动中,心脏病发猝逝。才四十岁,人生最好的年纪。
想到他,都为他的不幸而痛心。
二十多年了,日子一天天过下去。年龄渐长,身体渐老化,忽然觉得:朋友比我幸运。也许今后人家记得我,是老态龙钟的样子,而他在众人的回忆中,却永远年轻,英气逼人。
一生过尽后,我们只活在后人的记忆中。希望给他们留下个怎样的印象?
死于非命为何可怕?是因为意外身亡的,样貌可怖。谁也不愿给世上留下这样的印象。
寿命愈长,从样貌到身体功能,都严重退化。如此皮囊离世,有何足惜?这就是瞻仰遗容时后人看他的最后一眼。
真不懂为何人人求长寿?
每十年一次的同学会快到,四十年了,每次都有“英雄斗气长”的感觉。这一趟,看还剩下多少人?如果再二十年,最后剩下的,已没多少人会纪念,同伴都先他而去了。留下的,孤单无奈,是幸抑或不幸?
几十年前毕业旅行,大家塞在车厢,你一言我一语,少年不识愁滋味。回家途中,开始有人到站下车,一个个说拜拜。
人生路不亦如此。有人早离开,有人晚离开。陆续上车的少年郎,也是喧闹乱扯,不识愁滋味。自己的同好知己日少,在喧闹的车厢中,日渐无言。
从这角度,岂非早走早??起码不致孤身一人,过无聊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