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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叶特生 抚养一个孩子要到他多大年纪,父母才算完成责任。广义来说,儿子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是永远放不下的牵挂。无论他多大,总是觉得还是自己的责任,凡事提点,啰哩啰唆,直至儿子受不了,当面顶撞你为止。 这种广义的爱,让孩子饱受压力,但父母一点不觉得,说:我关心你,有何不妥? 两代人的矛盾,从这而来。 身为父母,一定要搞清楚,照顾孩子到若干年纪,应该就适可而止。 我认为当孩子就业,应该就是放手的时候。 暂时还给他住家里,是因他尚没有经济基础。要跟他讲清楚:啃老是有限度的。 孩子生下来后,就是独立的个体。每过一天,就跟父母离得远些。其实当他学会走路,已经不像婴儿般倚靠,凡事开始有自己的主见。父母必须有充分心理准备,有一天他会远走高飞,甚至不再回头,要他长侍膝下,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也是不健康的。 最近香港一位名人的母亲投诉儿子不孝,她二十三岁离婚,放弃再婚机会,就是为了把这独生子抚养成人。她一生的牺牲都是为了他,想不到到了老年,却被儿子拒诸门外,连儿子的电话也打不通。 一个女人把一生奉献给了儿子,对他的感情可想而知,但你爱他,却不能要求他以等量的爱来回馈,他有他的人生,硬把自己的人生和儿子的人生捆绑在一起,结果一定是悲剧。 圣经教训人应该孝敬父母,但又告诉人应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者并不冲突,因为真正的孝顺,是以各有其独立家庭,各有其主权和独立的家长意志为前提,而不是以父家大家长为独尊。所谓孝顺,是建基于互相尊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