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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热爱本地舞台艺术的观众而言,《屠》剧的议题应该很具吸引力。故事讲述一位致力将舞台剧普及化的喜剧演员(邓伟杰饰演),被一位剧评人(邵美君饰演)的文章攻击得体无完肤,其後双方皆寻求法律途径作出自卫,由此而引起一连串有关言论自由、艺术定义、公众利益和个人追求的争议。剧中四个角色,包括演员、剧评人和两位律师(白只及陈康饰演),分别代表社会不同人等对於艺术的不同角度。前两者分别站在艺术的“大众”和“小众”层面;後二者两位律师,一位坚持普通市民的角度,另一位对艺术则徘徊於认识和抗拒之间。 黄咏诗采用一贯笔法,微观艺术工作者心态,宏观艺术与人生的关系。角色语言精准辛辣,同时又包含不少风趣讽刺的警句,例如律师说∶“我们的时间是金钱,他们的时间┅┅真的是‘时间’!”剧本四个角色以互相辩证的方法,表达各方不同的价值观。由是,观众看到喜剧演员如何以商业手法推动艺术普及化,亦听到剧评人维护艺术的核心价值;另外亦看到两位律师以局外人的身份,从理性角度分析事件,权衡利弊,其中一位律师象徵大众里面的另一种意见,他尝试了解艺术,但最终仍以社会大众的观点而视艺术为小众喜好。 剧本虽然是辩证结构,但是黄咏诗尊重和维护艺术的用心显而易见。剧末争议双方(喜剧演员和剧评人)互不相让,各持己见。律师只能以激昂的方式,强烈要求争议双方息事宁人。这本来是角色应有而合理的行径。可是,尾声时剧评人因病而身体变差,原本刚强的个性突然转化柔弱;喜剧演员的应对亦显得模 两可。二人的角色转变非全因个性使然,似乎是编剧未能为全剧寻找最合适的出路。 总结而言,编剧对艺术有明确的态度,但《屠》剧的主旨并不清晰。导演在简洁的舞台上,将演出排演得铿锵有力,但是剧末开放式完场,让观众措手不及之馀,亦难理解创作人最终所定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