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就普选特首和普选立法会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领导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明,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香港已经进入迎接普选的“大直路”,目标就在眼前。她呼吁各界“有商有量,实现普选!”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
中央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只有一条底线,就是依照《基本法》办事,偏离太远的建议徒然引发争拗。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普选是明确列于《基本法》中,中央领导人亦一再表示支持香港实行普选,现届政府会致力达成目标,相信这亦是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
政改讨论及日后提交予立法会的方案,必须以《基本法》为最终依归,希望各方在政改问题上不要凭空想像,要考虑香港歷史背景和宪政制度,最重要的基础是《基本法》第45条。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
立法会有70位议员,但特首只得一位。为何会要有广泛代表性提名委员会?为何过往选委会会有四大界别?正正是因为特首要兼顾各阶层利益,不是只争取工商界别、基层界别等支持,所以政纲和管治时才能兼顾各阶层利益。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
《基本法》是一个连贯的整体,不能分割,大家不能选择性地只要第45条的一人一票普选,而不要提名委员会,或将其架空或削弱。2017年将分拆选举委员会对特首的提名权和选举权,提名权授予提名委员会,选举权授予320万登记选民,特首的选民基础较现时扩大2666倍。
中央是希望香港有普选,希望各界不要对此有疑惑,但假如社会最终得出一个脱离《基本法》的方案,将会错失2017年落实普选的机会,是很大损失。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
特首候选人要符合《基本法》的规定,相信无人会反对行政长官应该爱国爱港,以及能同中央政府合作的条件。
任何普选方案只要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都可以提出,现阶段欢迎各方就政改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
政改是严肃及对香港未来发展的大事,大家不要用街市买菜的方式去评估。
无论各政团的立场如何,香港政制有不少方面需要在各方同意妥协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前行。如果各走极端的话,今次的政改便会很难向前走。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
任何绕过提委会的做法都属违反《基本法》,如果经公民提名所产生的候选人无需提委会做最后确认,我看不到点样可以符合《基本法》的要求。
公民提名的讨论现在是各执一词。公民党的余若薇和梁家杰坚称符合《基本法》,而同样是公民党的汤家骅却倾向于不符,但就如判案一样,最终都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最终的解释权归属中央。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
世界各国要求总统、总理等爱国是“理所当然”,不明白为何在香港却引起争议。
普选方案首先要符合45条的基本原则,亦要符合《基本法》所说的广泛代表性,质量并重,顾及各阶层利益。
“真普选联盟”召集人郑宇硕:
真普联诚意希望普选制度有认受性,让特区政府可有效管治,解决民生问题,希望各方可“坐低,有商有量”,真普联内部亦要寻求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