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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的研究表明,生在逆境家庭的孩子比其他孩子更有可能变成罪犯。数百万与她相似的妇女付不起昂贵的非法堕胎费用,成为典型的逆境,因此而生的孩子更多机会去犯罪。在此案之前,美国只有五个州允许合法堕胎。在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二号,合法堕胎权一下子扩展到整个美国。从前富裕家庭可以花五百美元做一次非法堕胎,而此后穷人家只需花不到一百美元去合法堕胎。在一九七四年,七十五万妇女行使了这个权利;到一九八○年,达到一百六十万。这些行动造成强烈而遥远的效应。许多年以后,正当这些本来会出生于逆境家庭的孩子到达可能犯罪的年龄时,实际的犯罪率开始跌落。反过来检查早期允许堕胎的五个州,其犯罪率先于其他州,从一九八八年开始下降。一些人很难接受堕胎减少了犯罪的说法。但教授的逻辑非常清楚,合法堕胎减少了逆境家庭,从而降低了犯罪率。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持教授的研究结果。他还指出,母亲如果选择不要孩子出生,她一定清楚原因是什么。违愿而生的孩子通常不会有愉快的童年。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斥观点的时代。当我们听到尊贵议员们的观点相左,股票分析师东指西点,各种活动家的高谈阔论,而困惑不已时,我们有理由期待有素养的数据科学家帮我们解惑。在香港,这样的科学家是否已经成长起来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