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汪仕英、劳莉、韦一茜)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委员在畅言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时,提出保护传统乡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山水、田园、村庄、社区各美其美,共生共荣”。
黄宗洪委员提出,“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在美上着力,还要重视‘村’这个载体。保护古村落既是保住多彩贵州文化根脉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题中之意。”贵州大地上星罗棋布的古村落,是绿色文化、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综合体,也是贵州乡村社会的缩影和难以再生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古村落缺少整体保护和差异化开发意识,贵州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对此,黄宗洪委员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化发展的契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投入,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安置,统一保护,促使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要坚持开发与保护结合,把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摆在首位,防止过度开发。此外,还可以将保护古村落与发展旅游产业相结合,随着旅游收入的增加,让村民真正从保护中受益,激发村民保护古村落、古民居的热情。
同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营造一个宜业宜居宜游的良好环境,全国人大代表、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党支部书记花全表示,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阔步前进的过程中,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近年来,花全的家乡王岗村依托民俗文化和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2014年,村民的年人均收入达到1万多元。村民收入增加了,但生活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每天至少产生1吨垃圾,农村许多地方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有的垃圾集中填埋,有的乱扔乱放。”花全说。
对此,花全代表认为,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构建垃圾处理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处理农村垃圾。招商引资时,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垃圾回收利用,带动农村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