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电话诈骗去年掠走国人100亿 运营商获利10亿

2014-03-12 09:16: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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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电话诈骗需借助两条渠道,一是通信线路,二是银行网络。提供身份信息及证件的群体,除了群众演员、建筑工人,甚至还有大学生  无论是诈骗分子对事主指定的“公检法安全账户”,还是取款团伙每次只能取2万元的银行账户,取款的“载体”全部来自中国大陆境内的银行卡。

  显示“官方电话”为何会是骗子?

  团伙技术人员远程进入我国程控网,将境外网络电话显示号码修改为“官方电话”

  为什么来电显示为公检法部门的“官方号码”,却是“诈骗电话”?完成这项统筹工作的是“网络电话技术保障组”。这个保障组通过向掌控电话资源的团伙购买或承租电话网络资源,“资源”最初的源头来自运营商,一级运营商一路向下发展至二三四五级运营商甚至个人,最后“保障组”从他们手上购买“资源”,并向话务团伙窝点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撑。

  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目前境外改号网络电话进入中国大陆的渠道有三个:一是通过广州、上海、北京三个国际端口局落地进入我国程控网。如“9·28”专案,专案组共截获2400万条诈骗电话数据,这些改号的网络电话,就是骗子经新加坡电话公司、香港M 800公司在广州国际端口局联通公司对接落地。

  二是各地电话企业违法开办网络电话业务,将境外改号诈骗电话落地对接进入程控网。如“3·10”专案,专案组截获84万条诈骗电话数据,这些改号的网络电话,都是骗子经广东清远联通公司、广州国际端口局联通公司落地打进百姓家。

  三是铁通香港公司非法落地境外改号电话并接入内地程控网。如“10·11”专案,专案组仅半年时间就截获2100万条诈骗电话,这些改号为境内公检法机关号码的网络电话,都是从铁通香港公司落地,通过各地铁通公司进入程控网。

  取款团伙取款后如何“分赃”?

  大图所示利润比例是公安部门根据近年来的诈骗数据汇总分拆而得

  整个跨境电话诈骗犯罪集团的利益链是这样的:

  第一,话务团伙窝点的话务员收入一般是“底薪加提成”,有说法称是5000元左右的“底薪”,提成则按照“成功率”和诈骗额度等因素进行提成。

  第二,洗钱组从“公检法安全账户”取钱后,一般自提5%的利润,然后将剩下的钱“传给”取款团伙。

  第三,取款团伙其实要做两件事,一是要准备巨量的银联卡,“下线”自然是收卡的人;二是要快速取款,取款未遂“车手”甚至有可能被警察逮住。所以“成本高”,而回报也相对高,取款团伙会获得12%的利润。

  第四,取款团伙取到“散钱”之后并且提取利润,然后将剩下的赃款重新“化零为整”传到统一账户,回到下一轮的洗钱组手上,这些洗钱组按此前的分赃方案,将账款按照比例分别汇入团伙总头目、网络电话技术保障组、网络改号线路提供者的账户,前者占利润的40%,后两者则占10%。

  电话诈骗利益分配图

  2013年被骗100亿

  银行(转账、取现手续费及余额)  3%

  电话运营商(网络改号线路) 10%

  设立窝点(设备、租金、日常开支) 10%

  话务团伙(底薪、提成) 20%

  洗钱公司(转账)  5%

  取 款 团 伙(购银行卡、取款佣金) 12%

  股东(团伙总头目) 40%

  巨额大案

  2010年4月,广东深圳市民王某被骗2264万元

  11月,北京市朝阳区乔某被骗1300万元

  12月,浙江省温州市包某被骗1200万元

  11月3日,云南景洪市揭某被骗走2300多万元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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