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河南拟设两个直属中院跨区域管理10基层法院
昨天上午,周强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河南频繁纠正冤假错案,在司法公开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司法改革是否会从河南开始试点?对此,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南已在申请成为试点省份。
张立勇说,周强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出“认真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个问题涉及中央的顶层设计,河南正在努力争取成为试点省份。同时,河南近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省直管县政法工作体制”,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司法管理体制改革。
张立勇介绍说,河南准备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并将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兰考县、滑县、长垣县。这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院直接管理。
在“人财物”问题的调整上,张立勇表示,新成立的这两个直属中级人民法院,达到了法院的建立与行政区划相对分离。“我们拿出这一小部分法院作为试点,这10个基层法院将不再受所在地市管理,而由独立的直属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这些基层法院将和行政区划相对脱离。”张立勇说,今后上述10个省直管县的二审案件,不再由其所在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是改由这两个新设立的直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比如说,我们有一个商丘市,商丘市下面有个永城法院,它现在属于商丘市管理,我们设置直属中院后,永城法院就不再由商丘市来管理了,它的整个审判业务由省直属中院来管理。”
张立勇表示,这种调整可以使得法院的设置和行政区划相分离,去行政化。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工资待遇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建议法官工资与公务员分列
对于法官检察官待遇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齐奇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考虑将法官检察官与一般公务员职务序列分开,法官不必照套科级、处级等行政级别,这也是司法系统去行政化的体现。
今年,有关法官办案多、压力大、收入低的问题成为人代会热议的话题,怎样改革更有科学性呢?齐奇认为,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职级待遇,可以与公务员行政序列适当分离。从世界各国来看,司法系统的职务序列,与政府公务员职务序列一般都是分列的,分别纳入议会通过的预算盘子。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做,很少将法官的职务待遇照套科、处、局的行政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