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鼓掌通过其实不够民主,在众目睽睽的压力下,几乎没有人会公然违背主席台上的意图举手反对某议案或某人选,表决结果“失真”,很容易产生“一致通过”的假象。
还有人把举手表决的从众心理比喻为“搭便车”,“别人都齐刷刷举手,唯独你不举手,就难免尴尬” 。
一位举了十几年手的人大代表说:“人大代表不是举手机器,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敢于表达真实想法的制度环境”。
实行无记名投票后也有弊端:若代表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选票上可不画任何符号;不同意选票上候选人的,可在选票符号栏内画“×”;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弃权的画“√”。这种表决方式导致代表投票隐私不保。那些要投反对或弃权票的代表必须动笔,这样一来,一旁的工作人员很容易获悉。直到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才扭转这一态势,会上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
他走到话筒前大声说:“我反对”
和举手相比,票决还是在民主的形式上前进了一步。1982年,弃权票渐渐浮出水面。当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表决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第一次出现了3位代表投弃权票的现象。当时,新华社记者李尚志要求对此如实报道,但大会秘书组有些担心。据李尚志事后撰文回忆,有位同志耐心地向他解释说:“过去党和国家召开重要会议,通过一些重要决议、决定,都在新闻报道稿中写为‘一致通过’了什么什么。我们总不能把不同的意见公诸报端吧?别忘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嘛!”
而随后的剧情有了戏剧化的转变,当他们来到另一间休息室,向邓小平、胡耀邦汇报了情况后,胡耀邦爽快地说:“我看3票弃权可以写入新闻报道中去!”邓小平也笑着点头。随后稿子原样发出,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境外媒体把它视为“中国在邓小平先生领导下,改革、开放、建立民主政治的生动体现”。
在那个时代,几乎所有代表都从来想不到可以投反对票。而这种局面的改变,是因为一个名叫黄顺兴的人大代表。
黄顺兴的政治生涯,是在海峡对岸开始的。他是台湾彰化县人,生于1923年,是一位农业专家。在国民党戒严期间,他竞选成为三任台东县议会议员、两任台湾“立法委员”,因敢于直言而得名“黄大炮”。台湾代表团选他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当选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8年3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在通过七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时,黄顺兴走到话筒前大声说:“我反对!”他讲了反对的理由:主任委员周谷城先生学问很高,我非常钦佩;但他89岁了,这么大岁数的人,不应该再辛劳他了。难道就没有年轻人为国家做事?发言完毕,全场响起热烈掌声。虽然周谷城还是当选了,但这是自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第一次公开出现了反对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