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3月8日妇女节,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后,与会女委员合影 中新社
大公网3月9日讯(记者张宝峰)“现在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仍屡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在“3·8”国际妇女节这天,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孟晓驷在政协大会发言时公开吐槽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呼吁通过加强立法和监管消除这些“暗门槛”。
孟晓驷说,目前对女性求职者的各种歧视仍屡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提高女生录用标准,国家法律的“明规定”难抵用人单位的“暗门槛”,“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仍是一些单位找人用人的潜规则。
国家统计局的一项调查显示,56.7%的女大学生在求职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而城镇在业女性曾“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不被提拔”的比例更达到同类男性的4.3倍。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27万人,比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的2013年还要多出近30万人,求职竞争异常激烈。而在明暗交加的性别歧视下,女性的就业状况更加难上加难。
“性别歧视的原因,既离不开总体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压力,也与劳动力市场缺乏监管密切相关。”孟晓驷分析说,用人单位出于用人成本考虑,包括生育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往往把女性当作职场“预备役”。
建议将歧视纳入诉讼案由
孟晓驷提出,希望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实施细则》,加强对市场招人用人行为的监管。此外,建议加强政府在生育保险中的责任,以减少用人单位的顾虑和负担,并积极探索男性带薪护理假,引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性别歧视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当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还“闹上法庭”。中国政法大学此前公布的《反歧视类型案件调查报告》显示,在2000年-2011年间发生的92起反歧视案件中,就业歧视案件占75%,其中就包括大量的性别歧视案件。而在这些案件中,最终败诉或不被受理的超过四成。
针对这一问题,孟晓驷建议,应尽快完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就业性别歧视案由,规定就业性别歧视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明确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最低赔偿标准,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受歧视女性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