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地震局建议中的“情绪”与理性

2014-03-06 09:00:54| 来源:光明网|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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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地看待,人们争议最多的,也即朱列玉所称的“地震无法预报”,准确说是指短临预测很难预报。需要澄清的认知误区是,地震局的职能并不完全限定在地震的监测预报上,至少还包括地震应急救援与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科研等内容。

  “既然地震无法预报,地震局存在的必要性何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此次参会带来了《关于撤销国家地震局的建议》。他认为,国家地震局既负有监测预报地震的责任,却反复向公众解释地震无法预报,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建议撤销地震局并在中国科学院设置地震研究院从事震前探索工作。(3月4日《新快报》)

  “撤销地震局”正式进入两会议案,可能尚属首次,但每当地震发生时,类似的争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作为事关重大安全的国家职能部门,撤并与否,显然需要严格的论证,动辄呼吁“撤销”,或许有点过于极端。而从目前的地震预测水平来审视地震局的存在必要性,也未尝不能理解。因此,审视这样一份具有代表意义的议案,尚需一分为二。

  实事求是地看待,人们争议最多的,也即朱列玉所称的“地震无法预报”,准确说是指短临预测很难预报。而根据公开的报道,目前中国地震预测的成功率为:趋势预测,即中长期预测,25%;短临预测10%,而最为重要的7级以上地震的短临预测,成功率仅5%左右。尽管人们最关注的短临预测确实太低,但直接从预报功能上彻底否定地震局的存在必要性,仍值得商榷。

  需要澄清的认知误区是,地震局的职能并不完全限定在地震的监测预报上,至少还包括地震应急救援与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科研等内容。据业内人士透露,如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确定地震的准确方位、震级大小、危害程度,并向救援部门提供救援建议,就属于地震局的具体职责范围。再比如大型工程建设之前,一般要进行地震安评工作,也是地震局的具体工作之一。可见,仅从“无法预报地震”的角度来评判地震局的功能,或有失公允。

  不过,正如代表委员建议撤销地震局的另一理由所示,组织救灾工作都是由民政局负责,建筑抗震标准制定又是建设部的事,地震局的一些职能完全可以分配到其他部门当中去,而没必要独立存在,却不无道理。按照国外的经验,诸如地震灾害较多的日本,也确实没有行政级别的地震局,而只在气象局下设立地震火山部,主要负责地震研究统计以及地震情报发布的业务,在权限和花费上都远不及我们的地震局。

  更为重要的是,按照中国地震台网中心预报部主任刘杰的公开说法,地震短临预测在西方属于一个学术探索,未纳入政府体系,而我们的地震局,从事实际的地震短临预报实践。也就是说,受制于目前的科研水平,因为地震短临预报的准确度太低,在国外主要将此项预报功能交还给学术机构,而非政府的职能范围。这其中所牵涉到的学术研究与政府职能的关系,是否能够进一步优化,应该被认真对待。

  地震研究首先是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完全将之与一般的职能部门进行比照,确实会存在争议。但是完全不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却难言理性。从某种程度上,人们对于地震局的功能存疑,并非是否定其在科研上的必要性,而是目前地震局的机构设置,不分地域,投入巨大,人员繁多,透明度又低,其所凸显的行政弊端,令人担忧。这就不只是科学上的问题,而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地震局,能否给人以公开、高效的履职形象。此一要求并非苛责,而只是底线诉求。

  地震局可撤否?公众对于地震局存在必要性的疑虑,与其说是反对一个无法准确预测地震的地震局,不如说是对一个职能不清、运行不透明的政府部门的履职状况所投下的反对票。于此而言,这样的委员建议中,固然或有一种“情绪”化的无奈,却未尝不是一则理性的建言。地震局如何能实现功用的最大化,并以实实在在的“存在感”赢得民众的信任,太有必要。在更大的范围而言,包括地震预报等在内的一些政府职能,能否得到最高效的优化配置,正是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衡量标准。(朱昌俊)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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